《羅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是羅馬尼亞與保加利亞之間的條約。1948年1月16日在布加勒斯特簽訂。有效期二十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
- 簽約時間:1948年1月16日
主要內容為:締約雙方保證在各方面密切合作,商討有關兩國各民族命運的一切問題;締約任一方若遭德國或與德國結盟的任何國家侵略,另一方立即予以包括軍事援助在內的一切可能的援助。條約締結後第二天,保加利亞部長會議主席季米特洛夫發表談話,表示條件成熟時保、羅、南等國將考慮建立巴爾幹聯邦或邦聯。該立場迅即遭到蘇聯公開反對。
《羅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是羅馬尼亞與保加利亞之間的條約。1948年1月16日在布加勒斯特簽訂。有效期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