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張增叔孫勝詔》是唐代李豫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罷張增叔孫勝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豫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罷張增叔孫勝詔
蓋議讞之道,期於無刑。有明罰以校其犯者,有立訓以導其迷者,有舍過以舉其才者,有諭旨以愧其心者,在於聽理,必參而用之。朝奉郎守京兆府奉先縣令賜緋魚袋張增,忝為奉法之吏,不具獄論,而自專威命,雖義形嫉惡,而情近深文。鄜坊都御使衙前將右驍衛大將軍員外置同正員賜紫金魚袋叔孫勝,不率戒訓,自抵彝章,恣其奮猛,以至凌犯,豈非惠奸縱暴者歟?凡人之情,各於其黨,皆不能屈心引義,同合至公。過用此生,刑用此作,詢於卿士,鹹引正議。朕以增之宰邑,頗有政能,惠於疲人,可謂良吏。勝亦久服戎事,備經戰守,艱虞已來,累有勳績。並寬以常憲,惜其所長,俾從罷黜,用佇來效。宜各解見任。其叔孫勝仍付抱玉軍前驅使。
作者簡介
李豫(726—779),唐代皇帝。唐肅宗之長子。初名俶,封廣平王。756 年(玄宗李隆基天寶十五年),安祿山叛軍攻占潼關(今陝西省潼關縣,位華陰縣東),玄宗逃到馬鬼驛(今陝西省興平縣西),當地士眾攬留肅宗(李亨)。他和弟李僥護送肅宗北上去靈武(今寧夏靈武縣,位銀川市東南)即帝位。安史之亂中,又以兵馬元帥之名義收復兩京。758年(肅宗李亨乾元元年)立為皇太子。762年(代宗李豫寶應元年)肅宗寢疾,召太子監國,宦官李輔國殺張皇后等,肅宗受驚而死,他即位。次年安史之亂平,唐代逐步轉衰,當時西有吐蕃之侵擾,東有藩鎮之割據,北方則有回紇以馬匹高價回易綢絹;他又以迷信佛教寺院多占良田美宅,致使國家政治經濟每況愈下。死後廟號代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