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名

置名是魏晉南北朝時期士族豪強將佃客等依附者置於自己的蔭庇之下的手段。南朝政府規定士族地主可按等級蔭一定數量的客,受蔭之客“皆注家籍”,成為政府承認的士族豪強的“私屬”。

士族豪強往往越出規定數目,私自將編戶齊民占募為佃客,載在自己的戶籍上,稱為“私相置名”。為與私人地主爭奪控制勞動力的權力,政府常下令禁止私自募客。晉武帝泰始五年 (269年) 下令:“豪勢不得侵役寡弱,私相置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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