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進取心理,是指罪犯在服刑過程中積極進行自我思想改造,努力矯正惡習,重新塑造自我的良好心理狀態。具體表現:(1)認罪悔罪。對自己違法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以及自我的人格缺陷有較正確的認識和評價,具有悔罪感、羞恥感和自我譴責、自我否定的情感體驗,產生積極進行思想改造、重新塑造自我的動機和意志。(2)認同改造目標。對社會道德、法律規範及國家對罪犯改造目標的要求產生認同感,能較自覺地遵守獄內的各種行為規範,努力按照改造目標改造犯罪思想,矯正犯罪惡習,重新塑造自我。(3)自我監督、自我激勵。
對改造過程中遇到的困難與挫折以及出現的反覆能正確認識和對待,善於接受監獄管教幹警的指導、批評與幫助,進行正確的自我反省和自我評價,通過自我監督修正偏離改造目標的行為。對在改造中取得的成績、獲得的獎勵能進行正確的自我評價和歸因,以此作為激勵自己不斷進行改造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