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脫逃心理矯正,是指消除影響罪犯形成脫逃心理的主客觀因素,防止罪犯形成脫逃動機的心理學措施和方法。主要有:(1)注意捕捉有關產生脫逃動機的信息。根據罪犯的犯罪經歷、犯罪心理和惡習的深淺、家庭狀況、有無脫逃記錄、現實表現等,注意觀察、捕捉其有無脫逃的意向和動機,防微杜漸。(2)穩定改造情緒。(3)消除僥倖冒險心理。嚴格監管制度,加強預防脫逃的各種警戒設施建設,以打消罪犯脫逃成功的僥倖冒險心理。(4)典型示範,現身說法。(5)創設良好的環境。監管幹警注意工作方法,改進工作作風,杜絕違法亂紀和體罰、虐待罪犯行為的發生;公正、及時處理罪犯之間的人際糾紛與矛盾,創造罪犯之間良好的人際環境。
開展豐富的文化、體育、娛樂活動,培養和發展罪犯良好的興趣和愛好,使之消除服刑中的孤獨感、寂寞感和焦慮情緒;搞好一伙食、衛生,改善居住條件,滿足罪犯基本生活需要,穩定其改造情緒。讓脫逃後被捕回的罪犯現身說法,談脫逃後無處藏匿和躲避追捕、生存困難等的痛苦體驗及最終仍被抓獲的事實經過,以消除罪犯的脫逃意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