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群體心理效應

罪犯群體心理效應,是指罪犯群體與罪犯個體之間心理上的互動作用和影響。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1)共同輿論。罪犯群體在利益一致的基礎上,通過信息溝通產生的一種共同認識和態度。(2)集體感受。在某一時刻,針對某一事物、現象,罪犯中出現的相同的情緒狀態,在罪犯群體中具有相當程度的感應性。(3)模仿和服從。罪犯群體中的為首者具有關鍵的影響作用,其他犯人會自發地模仿其言行,聽從其指揮。為首者的意見和情緒會影響或改變獄內的心理氣氛。(4)群體的歸屬感。表現為罪犯群體內部的親切感和群體外部的排他傾向。良好的罪犯群體產生集體榮譽感,不良罪犯群體則會抵消監獄教育改造的作用和影響,使其成員產生消極心理和行為。

罪犯群體的傳統和風氣,以及罪犯群體中積極、中間、落後犯人的構成比例,決定共同輿論的性質和趨向。有良好改造風氣的罪犯群體,譴責違反監規的行為,視之為對群體榮譽的損害;存在不良改造風氣的罪犯群體,則包庇違反監規的行為,認為檢舉揭發是對群體的“出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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