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題〗《纖言》,清朝陸圻撰,所記皆為晚明清初要事。上部記晚明“三案終始”;中部記“三案”餘波及清初南京、淮揚文武諸臣事;下部記南明弘光、隆武、魯王諸事,其中“金陵七十三人”、“大悲和尚”、“酒色串戲”等篇,尤有獨特的史料價值。今據神州國光社排印本整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纖言
- 著者:陸圻
- 朝代:清
- 版本:神州國光社排印本
著者,朝代,書目提要,版本,卷數,內容選讀,
著者
清·陸圻
朝代
清
書目提要
〖質量〗二校。
版本
神州國光社排印本
卷數
3
內容選讀
九月乙亥御史左光斗上言曰:“李氏既非嫡母又非生母儼然居正宮而殿下乃居慈慶不得守兒筵行大禮典制乖舛名分倒置。既先皇帝貴妃之命亦在彌留之際其意可知且行於先皇則伉儷之名猶可行於殿下則尊卑之稱有斷斷不可者。倘及今不早為之計將借撫養之名行專制之權武氏之禍立見於今日誠有不忍言者矣!”
乙丑五月御史宋師襄奏曰:“盜?下獄黃克纘多方卵翼結為乾子得不死非劉朝所感恩而圖報者乎無何而以戎政內宣矣。毛士龍嚴為抄參旨幾中寢非劉朝所頓足而切齒者乎邵輔忠乘機獻贄無何而以投匭削藉矣。”
童氏河南孟津人也宏光帝初為郡王時娶妃黃氏早逝繼妃李氏洛陽之變又亡。嗣王之歲即封童氏為妃曾生一子不育。已而遭亂播遷各不相顧。及棄藩南奔太妃與妃各依人活童妃既轉徙民間與帝相失五載雖懷妊在身實非龍種。一日有鄰居秀才與氏兄爭牛詈罵兄遂大言曰:“汝欺吾孤雛耶吾妹即南朝天子後今寓民間不日入大內汝族矣!”一時地方驚愕報聞縣令轉申撫按撫按越其傑巡按陳潛夫奏妃故在上弗召。至是自乘傳來上弗善也。未幾金吾趙某馳報即下禮查部覆候旨。俄上傳:“朕元配黃妃續配李妃安有童妃者”次日發府部會審即用刑下刑部獄中給飲食。而臨鞫時氏抵死明吾腹中蒼龍所據也。四月間於獄中產一女女即死不數日氏亦瘦斃獄中。先氏未發審時留大金吾馮可宗家兩足尖而長年可二十七八歲細述入宮日月相離情事甚悉求可宗達上上勿視。四月戊午諭襄衛伯常應俊:“朕藩邸時事宜卿所素詳。”童氏生育皇嗣馮可宗辭審著太監屈尚忠嚴審。時撫按均應得罪越其傑以貴陽姻家得不坐逮陳潛夫於杭以詞連庶吉士吳爾塤及中軍孫秀並逮之。塤、秀俱在史可法軍中未赴京。童氏或雲福邸宮人一雲縫人與帝野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