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遺孀是以男性為中心的社會的做法,寡婦經常需要嫁給已故丈夫的一個親戚,經常會是原丈夫的兄弟。寡婦繼承的例子可以在發現在古代和聖經時代的娶寡嫂的婚姻形式中發現。這種行為使寡婦和她的孩子能得到財政上的支持,並保持她已故的丈夫的家族的財富。在家庭中,女人通常負責家務,而男性要保證提供經濟來源。若男性死去,女人就無法支持其他家庭成員的生活。在這時,這種機制就會被啟動。而公婆又不希望有人帶走家族的血脈和財產,因此她必須嫁給原家庭內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