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送稅

稅課名。清代對外國貿易船隻所征之附加稅。按定製,外國貿易船隻抵達廣州時,應將其船上所帶炮位拆卸,然後準其交易。俟交易事畢,再將炮位給還。後來外船到港後,所帶炮位不再令其拆卸,而於其應納貨物稅額中加一徵收,名曰繳送稅。乾隆元年(1736) 諭令取消繳送稅,仍照舊制令其拆炮交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繳送稅
  • 所屬年代: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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