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課名。清代對外國貿易船隻所征之附加稅。按定製,外國貿易船隻抵達廣州時,應將其船上所帶炮位拆卸,然後準其交易。俟交易事畢,再將炮位給還。後來外船到港後,所帶炮位不再令其拆卸,而於其應納貨物稅額中加一徵收,名曰繳送稅。乾隆元年(1736) 諭令取消繳送稅,仍照舊制令其拆炮交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繳送稅
- 所屬年代:清朝
稅課名。清代對外國貿易船隻所征之附加稅。按定製,外國貿易船隻抵達廣州時,應將其船上所帶炮位拆卸,然後準其交易。俟交易事畢,再將炮位給還。後來外船到港後,所帶炮位不再令其拆卸,而於其應納貨物稅額中加一徵收,名曰繳送稅。乾隆元年(1736) 諭令取消繳送稅,仍照舊制令其拆炮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