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金縣教育局的工作職責和內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織金縣教育局
- 所在地:織金縣
- 國家:中國
- 性質:行政事業單位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及法規,研究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協調、指導和監督實施。
(二)統籌管理全縣教育經費。籌措教育經費和規劃實施教育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和教學設備投資;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及使用情況,管理國內對全縣教育的援助、學生資助及各類教育貸款。
(三)統籌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和系統的開發與建設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和少數民族鄉鎮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指導與評估全縣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四)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加強義務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
(五)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民族鄉鎮、學校的教育援助。
(六)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管理。貫徹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行為,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七)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組織、參與中國小領導班子的考察調整工作。
(八)規劃指導全縣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法制和國防教育工作。
(九)負責全縣中國小財務監督和行政監察工作。
(十)主管全縣的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和各級各類學校的編制標準,統籌規劃全縣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的建設工作,做好教師的職稱評審、聘用工作,嚴格執行教職工編制標準,協助縣編委辦做好全縣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審核工作;負責對教職工合理流動的核編及招聘計畫等規定進行人事調配,縣內跨鄉(鎮)調動商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十一)做好各類中、高等學歷的招生考試工作,編制中國小招生計畫;負責普通高中等院校、中等師範學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
(十二)規劃指導本系統的教育教學研究改革工作,為學校推廣科研成果、“產學研”結合搞好服務工作。
(十三)統籌管理、協調、指導本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四)承擔縣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工作及語言文字有關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地區教育局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十六)根據《教育部――貴州省人民政府共建畢節貧困山區教育改革發展試驗區戰略合作協定》,積極探索貧困山區教育改革發展的道路,推動畢節試驗區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織金縣教育局服務承諾
為了進一步轉變機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我局特向社會公開承諾,在全縣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中,切實做到以下六個方面:
一、依法辦事:嚴格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做到依法治教,規範管理,為織金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好人才培養服務工作。
二、高效辦事:規範工作程式,提高辦事效率,簡化審批手續,對民眾舉報教育行業的不正之風實行首問責任制和限時辦結制,為民眾提供優質服務。
三、文明辦事:對外來服務對象熱情接待,態度和藹,語言文明,耐心細緻,做到文明服務,樹立良好教育機關形象。
四、秉公辦事:在教育收費、學校招生、職稱評審、教師聘任、幹部選拔等工作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不徇私情,不謀私利。
五、廉潔辦事: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加強教育系統幹部隊伍廉政建設,堅決糾正教育行業不正之風,做到清正廉潔。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各類公文的傳遞與管理;負責會務、文秘、檔案、信息、教育通訊、報刊征訂、收發、信訪、機要、保密、保衛及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後勤保障等工作。
2.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工作;按許可權履行對所屬學校班子的考察及日常管理工作;統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事工作和教育改革;組織指導職稱評聘,推優評優評特和各級教育行政幹部及校長的培訓工作;負責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
3.計畫財務股
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畫;擬定教育經費籌措及管理辦法;指導縣屬學校的財務管理,監督檢查教育經費的執行情況;管理各類教育收費;審定縣屬學校教育事業費的預決算;制訂基建投資、教學設備投資計畫,監督管理教育專項經費,贈援款和貸款;協助管理各類教育項目工程;負責全縣教育事業綜合統計工作;監督管理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協調指導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後勤改革和中國小勤工儉學工作。
4.基礎教育股
指導、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和素質教育工作、協調管理民族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發展目標、規劃、組織實施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工作;制定全區掃除青壯年文盲規劃,並組織實施;審核高級中學的設定與變更;指導學校管理和課程改革;管理中國小教學用書和學具;指導中國小德育、校外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及學校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學生體育、藝術活動。參與評估、論證、審定和管理全縣社會力量舉辦的普通中國小(幼稚園);負責全縣高中階段學生的學籍及會考工作;協調指導全縣普通中國小常規管理、體育、衛生、藝術和安全教育和食品衛生以及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5.師資教育股
統籌管理全縣師資教育,制定並組織實施師資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中國小教師的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統籌管理全縣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及培訓工作;制定全縣師資培訓計畫、管理辦法及檢查評估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管理全縣的支教工作。
6.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
統籌管理全縣各類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教育;擬定全縣職業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縣屬中等職業學校的教育改革、專業建設、教材建設和實習實驗基地的建設,制定中等職業學校管理辦法和辦學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的德育工作,協調指導職業教育專業教師的培訓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校的審查、評估工作;負責全縣中等職業教育學歷學籍管理工作;承擔教育對口幫扶工作,負責非教育系統出國留學人員的派出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