繆武(黃埔軍校漢奸)

繆武(黃埔軍校漢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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繆武在黃埔名單中,重量級的漢奸除了前面提到那三位以外,排第四的就是繆武了。此人在抗戰勝利後在國民政府審判漢奸序列中第一個被審判、第一個被槍斃。此人是一名正宗的“黃埔教官”。

基本介紹

  • 本名:繆武
  • 別稱:小道士
  • 所處時代:民國時期
  • 出生地:江蘇無錫
  • 去世時間:1946年5月21日
簡介,經歷,

簡介

繆斌,江蘇無錫人,人稱“小道士”,這是因其父親繆建章是無錫市內希夷道院的當家道長。繆斌於1921年考入南洋公學(現上海交大)電氣科,加入國民黨。1923年黃埔軍校成立時,他出任無線電科教官⑧,繼而擔任北伐軍總司令部經理局局長、國民革命軍第一軍副黨代表,何應欽的東路軍任政治部主任等職;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繆斌充任過軍事委員會經理處處長,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經理處處長等職。繆斌在是當時黃埔軍校右翼學生組織“孫文學會”的發起人之一,並且在反共的“中山艦事件”中親自指揮反動力量抓捕共產黨人,也許正是這個特點,使得他能在26歲的1928年時成為國民黨第四屆中央候補執行委員。他是蔣校長的正經嫡系。

經歷

1928年11月,繆斌當上了江蘇省民政廳長。據說繆斌在任經理處長職時的名聲不好,太貪。是他通過宋美齡舉薦,並且花費5000大洋買通吳稚輝後方得到此職位的。那時的民政廳長是個肥缺,在職權上僅次於省主席,有著任命縣長與公安局長的權力。貪得無厭的繆斌在這個職位上賣官鬻爵,對縣級官員的縣長和公安局長職位按價出售。他根據各地富庶情況按三等劃分,蘇錫常為一等,江南小縣為二等,其餘為三等。相傳一等縣縣長賣價六千元(均是大洋),公安局長三千元;二等縣縣長賣價五千元,公安局長二千元;三等縣縣長賣價四千元,公安局長一千元。人們因此以“麼二三四五六”諷刺他(“麼”是南京地方口音“一”的諧音)。1930年繆母六十壽辰,蘇南與蘇北各縣的貪官縣長與貪官局長們得知老太太是虔誠的佛教徒,爭相以金佛為壽禮進獻。這些劣跡被他的政敵一一收集告到南京,繆斌的廳長板凳剛剛坐熱就被革職。抗戰伊始繆斌就投靠日本人,表現甚為積極。老舍先生名著《四世同堂》提過漢奸組織“新民會”,其主要理論基礎就是由繆斌提出。他本人並親任“華北新民會”副會長。華北偽政權與汪精衛偽政權合併後,他又擔任南京偽國民政府中央政治會議委員、立法院副院長、考試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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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後期日本敗局已定,為留後路,繆斌與何應欽、戴笠等拉上關係,並為日蔣單獨媾和牽線。身在重慶的蔣委員長曾給戴笠下了一個手令“特派繆斌為代表同日本政府協商和談”。就這點看,此人與日、蔣、汪三方均有來往,可謂腳踏三隻船。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非但沒有把繆斌抓起來,反而因他曾予“重慶中央”辦事有功,於1946年2月給他頒發了8萬元獎金和蔣介石簽署的嘉獎令。對此繆斌得意忘形,動輒拿出此令在人前炫耀。戰後盟軍在日本發現此人“代表”重慶與日本單獨媾和的秘密檔案,輿論大嘩,麥克阿瑟致電蔣介石責問此事,並放出風來要繆斌去東京審判戰犯法庭當證人;中共方面則嚴厲批評蔣委員長“利用繆斌,策劃投降”;一時弄得委座頗為尷尬,對此人必欲儘速去之而後快。國民政府一邊對外聲明“絕無此事”,一邊迅速將繆斌逮捕押解至蘇州。1946年4月3日江蘇高等法院在蘇州開庭審訊漢奸,繆斌理所當然成了第一個被審訊者(見下圖)。在法庭審訊中,繆斌自恃“曲線救國”有功,連連出示與軍統局電報等有關證物,述說與何應欽、戴笠(時戴笠已死)等國民黨政府中高官書信來往的密情,提及何應欽時一口一個“敬之兄”,顯示自己與“重慶中央”的特殊關係。殊不知這種多嘴多舌令他死得更快。法庭於1946年4月8日對其宣判死刑,5月21日在蘇州監獄執行。⑨他也第一個被槍斃的大漢奸。據說此人被處死4個小時後最高法院的判決書才送到刑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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