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分交亦稱“設備總體分交”、是指國家基本建設計畫中需要成套設備的建設項目,根據批准的初步設計(三段設計時為技術設計)和工程進度,對整個項目需要的全部設備,合理地劃分供應渠道(包括利用庫存設備),確定哪些設備由設備成套部門負責供應,哪些設備由項目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通過其他渠道解決,明確供應責任,審核需要量編制設備分交清冊。
在編制設備分交清冊時,要按照批准的設計檔案所附的設備清單,對設備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及所要求的技術條件、配套等逐台審定。只有做好設備分交工作,才能為設備製造企業制定生產計畫提供比較準確的產品需要計畫,並為建設單位按質、按量、按時供應設備,使建設項目成套性更好,系統性更強,技術水平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