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總領所
- 性質:官署名
- 朝代:南宋
- 職能:掌屯駐江淮諸軍錢糧
官署名。南宋初年,始置於四川,為宣撫處置使司措置財賦。高宗紹興六年(1136),又置於鎮江,以戶部侍郎為長官,掌屯駐江淮諸軍錢糧。同年,鄂州亦置,以戶部郎官領之,掌岳飛軍錢糧。十一年,收諸帥之兵改為御前軍,分屯諸處,遂置淮東、淮西江東、湖廣三總領所。以卿、少卿為總領,並帶專一報發御前軍馬文字,使預聞軍政。鎮江諸軍錢糧、淮東總領掌之; 鄂州、荊南、江州諸軍錢糧,湖廣總領掌之;建康、池州諸軍錢糧,淮東總領掌之。十五年,復置於四川,掌興元、興州、金州諸軍錢糧,不隸宣撫司。各置分差糧料院、分差審計司、大軍倉庫機構。屬官有幹辦公事、準備差遣等。寧宗開禧(1205—1207)中,令皆由宣撫司節制。嘉定三年(1210),復自為一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