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中文名:總制使性質:古代官名朝代:南宋職責:掌提領措置財用,創收總制錢 官名。南宋高宗紹興五年(1135)置,以參知政事兼任,掌提領措置財用,創收總制錢。其官署為總制使司,或稱總制司。六年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