縫際核(raphe nucleus),亦稱“中縫核”。腦幹正中縫附近一系列核團的總稱。腦內5-羥色胺能神經元的胞體主要集中於該處。接受來自脊髓和大腦皮質的傳入纖維及經網狀結構轉來的傳入纖維;並經上行和下行纖維,把5-羥色胺能神經末梢遍布於中樞神經系統的幾乎所有部位,其中,丘腦下部、紋狀體、中腦和脊髓腰骶部等處較為密集。佛家的心理學思想佛家各宗派關於人的心理觀點的總稱。佛教自西漢從西域傳入之後,經魏晉至隋唐達到鼎盛時期,在長期傳播過程中,不斷吸取儒、道思想,逐漸演變成為中國化的佛教。佛家主張超脫塵世,通過修行,達到精神上超越形體而成佛。
其主要內容有:(1)心物問題。唯識宗主張“萬法(物)唯識”;華嚴宗也認為“塵(物)是心緣,心為塵因”。即主觀認識決定客觀事物的存在。(2)形神問題。主張“形盡神不滅”說,認為形體是短暫的,精神通過生死輪迴或修行成佛而永生。(3)人性問題。印度佛教原主張善人有性(佛性)說,南北朝竺道生涅架學發展為所有人都有佛性說,至唐代湛然認為一切事物都有佛性說,從而混淆了人與物的差別。(4)認識問題。佛教對認識分析比較細,如法相宗分為八識,前五識由眼、耳、鼻、舌、身(五根)與相應的色、聲、香、味、觸(五塵)各自發生“相緣”,分別產生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等五種感覺。第六為意識,它以全部外境為認識對象,促進五識的生起,相當於知覺與表象。第七為末那識,第八為阿賴耶識。第七識的作用是“思量”阿賴耶識的精神自我,同時溝通前六識與第八識的聯繫。第八識的作用,一是潛藏一切“識”的種子,一是產生外境及一切現象。從感官接觸外境始,至外境又由心中生終。在這個循環中,體現了佛教主觀主義的認識路線。(5)心理分類。根據修行的要求,佛教對人的知、情、意作了細微的特殊的分類,如法相宗依八識又分為六類“五十一心所”。第一類“遍行心所”,即人人具有的觸、意、受、思、想。第二類“別境心所”,由各人的不同外境所生,包括欲、勝解、念、定、慧。第三類“善心所”,屬於善的心理活動,包括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痴、不放逸等11種。第四類“煩惱心所”,包括貪、嗔、無明、慢、疑、惡見。第五類“隨煩惱心所”,包括忿、恨、惱、忌、誑、諂等20種。第六類“不定心所”,包括悔、隨眠、尋、伺等。(6)心理修煉。佛教稱為修行。其不同宗派,有不同的修行方法,但修心成佛是共同的。如天台宗的止觀法,即坐禪入定,排除雜念,向內“觀心”。禪宗慧能的頓悟成佛法,也要求“無念”,心不執著外境,認為“前念著境即煩惱,後念離境即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