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有關農業經濟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編制農業生產發展規劃與農業技術推廣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擬訂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參與提出有關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業財政補貼等政策建議。
(三)參與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工作;負責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監督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及承包契約管理、耕地使用權流轉、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和農業投入積累體系建設工作;監督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審計工作。
(四)制定農產品市場建設與發展規劃;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有關政策的實施意見,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擬訂“菜籃子工程”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副產品加工與流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產品流通體制改革;提出主要農產品及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建議;指導效益農業、農業產業化經營、農產品加工園區、休閒觀光農業、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外向型農業的發展。
(五)參與提出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的建議;參與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區域開發計畫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組織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參與小型農田基本建設、土地整治、中低產田改造及“四荒地”的開發利用工作;負責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農業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指導農業生物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有關工作。負責農牧業產品及種子、種苗基地建設和農業產業項目工作。
(六)負責農業科研、教育培訓、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協調管理工作,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參與實施農村勞動力素質教育、農業實用技術培訓等工作;參與指導農民技術職稱評審管理;負責全縣農業科技成果推廣和農業技術推廣基金項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制定農業產業生產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
(八)負責全縣農業行政執法工作;制定農業產業的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負責全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生產及進口種子、種苗、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檢查、監督工作;組織實施拖拉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工作。
(九)負責全縣農業信息工作,指導全縣農業信息系統的建設;預測並發布農業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業經濟信息。
(十)負責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和動植物疫病防控。管理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撲滅和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疫工作。指導實施植物防疫檢疫。組織對植物疫情疫病的監測。負責農業外來有害生物治理和外來物種管理工作。負責抗災救災農用物資的儲備和調撥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對外農業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農產品市場流通體系和農業龍頭企業建設。組織參與農業國際、國內展示展銷活動,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紀檢監察室)
主要職責: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行政事務;負責局屬各單位工作協調;制定和監督執行局機關內部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文秘、督查、考核、信息、調研等工作;負責財務、勞資、收發、檔案、信訪、文印、後勤、人事、電教、保衛等行政事務;負責車隊管理。
監督檢查黨委(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等情況;協助黨委(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組織協調單位及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受理管轄範圍內的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控告、檢舉;受理本單位及其下屬單位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的申訴;負責本單位幹部職工違規、違紀情況監督檢查,協助查處違紀案件;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其他事宜。
(二)科教科
主要職責:負責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和農技隊伍建設的協調管理工作,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農業技術推廣項目的篩選和實施管理工作;負責農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管理;負責農業科技計畫、科技成果、科技獎勵工作;負責農業科技宣傳工作;負責農業科技檔案管理工作;承擔農民職業教育、技能開發和鑑定工作;承擔農業技術推廣基金項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農產品質量監管科(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引導和推廣農產品標準化生產;配合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組織、指導農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配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的考核工作;組織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產品的監督管理;負責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和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劃定工作;牽頭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調查及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組織實施全縣無公害農產品安全質量標準建設和綠色、無公害、有機農產品的監測、分析、檢測、認證;負責種植業農產品農藥殘留的例行抽檢;負責為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檢測機構的技術培訓和指導;參與土壤樣品檢測、種子質量檢測及植保病蟲檢測;參與全縣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生產安全的指導。
(四)產業發展科
主要職責:負責農業產業的綜合協調及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編制農業生產發展規劃;參與擬訂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擬訂全縣“菜籃子工程”基地建設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效益農業、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農產品加工與流通工作;參與提出有關大宗農產品流通、外向型農業發展及農村產業發展的政策建議並協調有關事項;參與提出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的建議;負責農牧業產品及種子、種苗基地建設和具有示範效應的農業產業化項目工作;組織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組織農村能源新技術、新成果、新產品的推廣、示範(如沼氣、太陽能等)和技術改造等項目的申報、驗收鑑定工作。
(五)行政審批服務科
主要職責:承擔主要農作物商品種子生產許可、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許可、草種經營許可、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使用許可、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書核發、植物產地檢疫證明核發、植物調運檢疫證明核發、農藥經營許可等行政審批職能;承擔產業結構調整審核職能;協助做好農業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督查與案件審核,承辦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負責農民負擔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下屬單位
(一)農業行政執法大隊
主要職責:負責農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農業投入品的執法檢查與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對違反有關農業法律、法規及規章的生產經營等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受理違反農業法律、法規與規章行為的舉報和農業生產舉報投訴。
(二)農作物管理站(種子管理站)
主要職責:組織農作物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負責農作物種子技術服務;宣傳貫徹種子法律法規和種子產業政策;負責品種管理、種子質量管理、種子資源管理和救災種子儲備管理;組織開展種子生產、經營等從業人員技術培訓,種業數據收集統計、編報及種業信息服務;負責全縣糧油、蔬菜、食用菌、中藥材產業發展年度計畫和生產技術指導工作;組織開展“放心菜”產銷工作;負責食用菌生產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食用菌生產的菌種管理及協調服務。
(三)植保植檢站
主要職責: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預測預警工作,負責病蟲信息的匯集、審核和發布工作;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控技術的示範和推廣;組織開展社會化服務,指導農藥、藥械安全使用;負責組織新農藥、新藥械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參與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標準和技術標準的制定。
(四)耕地質量管理站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耕地質量建設、管理和保護;負責耕地地力調查、培育、耕地質量監測和耕地占補平衡質量管理;參與耕地等級評定和管理;負責耕地地力信息系統和農田質量預警體系的建設;負責科學施肥與養地技術的示範推廣及土壤與肥料的檢測;參與中低產田、“四荒地”開發利用和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評價。
(五)農業機械管理站
主要職責:負責落實國家農機補貼政策;負責農機維修行業的技術、質量監督;負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登記、發證、年檢及其駕駛操作人員的考核、發證、審驗,調查處理農機事故;負責農機科技教育管理工作。
(六)經濟作物管理站(茶葉辦)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水果產業的方針、政策,提出鼓勵水果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水果產業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負責水果主導品牌
的培育和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水果生產新品種、新技術的試驗、示範、推廣;指導水果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等工作;負責蠶桑生產管理的技術推廣和業務指導。
貫徹落實上級有關茶葉產業的方針、政策,擬訂鼓勵茶葉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茶葉產業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茶葉主導品牌的培育和建設工作;組織開展茶葉生產新品種、新技術的試驗、示範、推廣,指導茶葉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等工作;負責茶葉產業開發、項目安排和推介、協助招商引資、品牌打造和對外宣傳等工作。
(七)農業園區建設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縣農業園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農業園區政策和考核辦法;督查農業園區建設進度;負責農業園區招商引資項目推介、宣傳和調研工作;負責農產品加工功能區的前期規劃和建設管理工作。
(八)農業信息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組織農業生產基本情況的調查統計;負責農業信息工作,指導農業信息體系建設;預測並發布農業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業經濟信息。
(九)農村經營管理站(土地流轉指導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節農
村經濟利益關係;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負責指導、監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經濟“三年一輪”審計工作和農村集體“一事一議”專項審計等工作;負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及承包契約管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和糾紛仲裁工作;負責管理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負責指導農業產業化、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經濟收益統計、農產品價格監測等工作。
(十)農村能源辦公室
主要職責:宣傳、貫徹實施有關農村能源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編制農村能源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套用技術的研究和推廣;負責農村常規能源技術推廣;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技術標準與技術規範的擬定;負責農村能源技術培訓、技術指導和推廣套用;承辦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班子
局黨組書記、局長:李瑞華主持農業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直管辦公室。
黨組副書記、紀檢書記:朱建盛協助局黨組書記做好農業系統人事組織工作,負責抓好紀檢、監察、黨建、精神文明建設、統戰、反邪教、政治思想、教育、信訪、綜合治理、安全生產、老齡、工會、文化、體育、衛生、婦女、計畫生育、局各科站考核考評、機關效能建設、社區共建等工作。負責抓好全縣農業信息網路建設、農技110、農情調查、農業統計;農業行政審批、農業法制、農業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督查與案件審核、承辦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禁毒。分管行政審批服務科、農業信息服務中心。聯繫壺鎮鎮、新建鎮、東方鎮、前路鄉農業技術綜合服務站。
黨組成員、副局長:厲守釵負責抓好全縣農業產業化(農業龍頭企業、農業品牌建設)、農業項目庫建設、農業政策性保險、招商引資;現代農業園區建設、農產品加工功能區建設;糧油生產、種子管理和推廣、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農村可再生能源套用技術的研究和推廣、農村能源技術培訓;食用菌產業建設。分管產業發展科、園區辦、農作站、能源辦(菌辦)。聯繫東渡鎮、大洋鎮、胡源鄉、方溪鄉、石筧鄉農業技術綜合服務站。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彬彬負責抓好經濟薄弱村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工作。負責抓好經濟薄弱村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試點、總結、推廣和實施,負責村級集體經濟薄弱村增收的規劃、項目實施、協調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呂叔軍負責抓好耕地質量建設、管理和保護,基本農田保護,用地、養地技術示範推廣,蔬菜產業建設;農機管理、農機監理、農機培訓;農業行政執法;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預測預警和防控技術的示範推廣等工作。分管耕地質量管理站、農業行政執法大隊、植保植檢站、農機管理站。聯繫五雲街道、新碧街道、仙都街道、七里鄉農業技術綜合服務站。
黨組成員、副局長:呂俊玉負責做好全局財務工作,負責抓好全縣農村財務、農村審計、農經統計、農負監管、農村土地承包、土地糾紛仲裁、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和管理;牽頭開展生態縣建設和創模工作、生態農業和農業標準化建設、無公害農產品和基地認證、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農廣校、幹部職工知識培訓、職稱評定和管理,鄉鎮農技推廣體制改革、各鄉鎮農業技術綜合服務站管理及防旱、防汛、農業抗災救災等工作;茶葉、果樹等經濟特產的管理和生產等工作。分管科教科、農經站、經作站(茶葉辦)。聯繫舒洪鎮、大源鎮、雙溪口鄉、溶江鄉、三溪鄉農業技術綜合服務站。
黨組成員、畜牧獸醫局局長:樓忠寶主持縉雲縣畜牧獸醫局全面工作。負責抓好全縣畜牧業發展、動物疫病防控等工作。協助局長負責抓好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有關組織工作、監管體系建設、指導農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牽頭開展農產品質量強縣創建工作、牽頭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調查及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種植業農產品農藥殘留的例行抽檢,土壤樣品檢測、種子質量檢測及植保病蟲檢測,農民經濟組織檢測技術培訓和指導。主持畜牧獸醫局工作,分管農產品質量監管科、農產品檢測中心。各班子成員對各自分管領域的招商引資、安全生產工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