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別(法 differance)亦譯“異延”、”分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緩別
- 外文名:differance
法國德希達用語。指符號、書寫語言等的差別、延遲及引起不同理解的播撒作用。是法文 difference一詞的變換拼法,由德希達採用,以表示與普通的差別有所不同。認為瑞士索緒爾在提出語言的任意性原則和差異原則時已到了解構主義的邊緣,如一個事物的所指不同語言有不同的名稱,即任意性沒有一個能指有固定的確切含義,只起與其他能指相區別的作用,並由此而形成其意義,即差異原則。但索緒爾堅持言語中心主義,強調能指與所指的對應關係,故不能達到解構的層次。德希達以為只有能指與能指之間的關係,即語言的自我參照,才能說明語言結構的實質。因而認為符號並不能準確表示它所代表的東西,它是所指的代替品,它表示這一符號與另一符號的區別,而且它延遲所指的出現,並使原來的所指意義擴散開去。認為差別表示空間的距離,延遲表示時間的距離,播撒則表示空間與時間的結合,形成意義的變化。緩別表示詞的理解的動態性質,認為它表示出一種痕跡這個痕跡中包括了在場與不在場。在緩別中,沒有在場與不在場的區別,只有發展的運動的形式因而避免了在場的本體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