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索調査報告

【線索調查報告】偵查過程中,對線索進行核對和調查取證後所寫的報告。由五部分組成:一、首部。寫明標題和基本內容的概括,文字要準確、簡明;二、前言。也稱導語,寫明調查起因、調查目的、調查對象、調查經過。三、正文。是核心部分,寫明調查所得;四、結論。是要害部分,提出肯定或否定或不能得出結論的原因;五、尾部。調查單位,調查人簽名、蓋章,註明年月日,寫明附屬檔案種類及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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