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市遊仙區科學技術局

綿陽市遊仙區科學技術局

綿陽市遊仙區科學技術局是綿陽市遊仙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綿陽市遊仙區科學技術局
  • 辦公地址:綿陽市一環路東段139號
  • 所屬地區:綿陽市遊仙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創新驅動發展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擬訂全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全區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轄區重大科技攻關、套用研究、軟科學研究、高新技術產業、成果推廣、新產品試製和社會發展等科技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三)統籌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和科技體制改革,推進人才科技興區戰略建設,擬訂相關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符戒邀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全區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全區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實施、評估、監管機制。會同相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組織擬訂區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並監督和實施。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基礎研究規劃、政策、標準,組織協調參與省、市、區重大基礎研究和套用基地充礎研究。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政策和措施。對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基地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形式審查及推薦工作。參與國家、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發中心等創新中心建設相關工作,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六)編制全區重大科技專項方案並組織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等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組織擬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工作。
(七)研究提出鄉村振興科技政策措施,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組織實施農業科技計畫和農業科技信息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農村科技產業、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先進適用技術的試點與推廣工作。指導農村科技進步與縣域創新驅動發展等工作。
(八)牽頭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九)負責全區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區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配合指導全區科技保密相關工作。
(十)負責引進國外智趨蘭葛力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重點引進外國專家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出國(境)培訓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建立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會同有關部門辦理相關外國人工作許可。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
(十二)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定槓捆設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挨蒸尋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全區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畫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拜樂慨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全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財務、宣傳、安全、國有資產管理、綜治創建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內雅提市婚部審計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幹部統計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作。
(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股。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申請指導及推薦工作。參與在遊仙轄區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建設相關工作。負責管理完善全區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技監督評價體系,承擔科研項目資金協調、實施、績效評估、科技評估管理等相關工作。指導企業共建研發實驗中心、工程技術研發中心等創新研究平台。
(三)農村科技與社發科普股。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參與指導農業科技園區有關工作。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協調推動科技金融創新。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科技服務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工作。負責技術先進性服務企業認定的申請指導及推薦工作。擬訂全區科學技術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負責全區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指導協調科普活動和科普基地推薦認證工作、科普能力建設和科普場館建設。
(四)成果轉化與人才引智股。承擔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推動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負責與科研院所、高校開展科技合作交流,開展產學研、科技成果轉化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建立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出國(境)培訓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參與國家、省、市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組織實施省、市、區重點引進外國專家計畫。參與擬訂外國人來游工作政策。參與省、市、區人才專項資金涉及項目的申請受理和評審等工作。組織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
(十二)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全區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畫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全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財務、宣傳、安全、國有資產管理、綜治創建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幹部統計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作。
(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股。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申請指導及推薦工作。參與在遊仙轄區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建設相關工作。負責管理完善全區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技監督評價體系,承擔科研項目資金協調、實施、績效評估、科技評估管理等相關工作。指導企業共建研發實驗中心、工程技術研發中心等創新研究平台。
(三)農村科技與社發科普股。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參與指導農業科技園區有關工作。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協調推動科技金融創新。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科技服務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工作。負責技術先進性服務企業認定的申請指導及推薦工作。擬訂全區科學技術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負責全區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指導協調科普活動和科普基地推薦認證工作、科普能力建設和科普場館建設。
(四)成果轉化與人才引智股。承擔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推動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負責與科研院所、高校開展科技合作交流,開展產學研、科技成果轉化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建立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出國(境)培訓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參與國家、省、市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組織實施省、市、區重點引進外國專家計畫。參與擬訂外國人來游工作政策。參與省、市、區人才專項資金涉及項目的申請受理和評審等工作。組織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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