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是綿陽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綿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三)規劃與財務科。承擔全市健康中國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資源配置。指導民族地區衛生事業發展。指導委管預算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全市衛生健康系統內部審計工作。配合審計機關實施審計,依法運用審計結果。組織實施健康扶貧工作。
(四)信息與統計科。承擔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指導全市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及網路安全管理工作。推動衛生健康信息資源開發與共享。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承擔衛生健康統計調查與分析等統計管理工作。
(五)政策法規與體制改革科。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與報備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指導全市衛生健康行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普法宣傳和法律諮詢工作。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措施的建議。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監測和綜合評價的政策措施。開展短缺藥品監測預警。
(六)行政審批科。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範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範審批過程,集中承擔市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組織實施集中審批的有關業務指導工作。
(七)綜合監管科(食品安全監測科)。承擔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牽頭監管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學校、公共場所、飲用水、傳染病防治等監督職責。組織查處、督辦衛生健康違規行為和違法案件。承擔全市衛生健康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全市衛生健康監督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
(八)衛生應急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擬訂衛生應急規劃、預案、制度和規範措施。負責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處置,承擔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工作。承擔衛生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依法依規履行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監管。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九)疾病預防控制與重大傳染病防治科(愛滋病防治科)。擬訂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公共衛生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級評審和績效評價,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負責傳染病、慢性病、精神衛生等防治工作。依法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防控疾病的發生和疫情蔓延。指導監督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擬訂愛滋病、結核病、血吸蟲病、狂犬病等重大傳染病、寄生蟲病、地方病防治有關規劃和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有關專業機構及隊伍建設。牽頭組織愛國衛生宣傳、動員活動。牽頭組織開展健康(衛生)城市建設並指導健康(衛生)縣城、鄉鎮、村及單位的創建。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市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市狂犬病預防控制指揮部、市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基層衛生健康科。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擬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工作,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
(十一)婦幼健康科。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技術服務規劃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病殘兒的醫學鑑定,指導監督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鑑定工作。
(十二)醫政醫管科。擬訂醫療機構設定規劃。組織分級實施醫療衛生機構、人員、行為的監管政策、規範和標準。監督實施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有關規範和標準。監督指導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工作。擬訂公立醫院績效評價、考核和評審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科技創新基地建設、成果轉化推廣與技術評估。負責對口支援、衛生援外任務,指導醫療機構的重點學科、專科建設管理。指導、監督醫療機構做好醫療糾紛的預防和處理工作。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組織建設分級診療制度。承擔推進護理、康復等事業發展工作。組織醫療機構履行公共衛生服務職責。牽頭促進醫療衛生機構履行危險物品、醫療廢棄物等的安全管理和處置工作職責。統一規劃並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無償獻血工作。制定全市無償獻血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三)中醫藥科。負責擬訂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負責規劃、指導全市中醫醫療、科研機構的結構布局及運行機制的改革,重點專科、學科建設管理。參與擬訂中醫藥產業規劃。負責全市中醫醫療機構的醫療、預防、保健、康復、科研、文化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中醫藥診療規範、技術標準和管理規範的制定與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全市中醫藥人員規範執業和醫療質量。擬訂中醫藥繼續教育規劃和技術人員培訓計畫。負責全市中醫藥社團組織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擬訂全市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醫藥研究條件和能力建設,管理全市的國家、省和市重點中醫藥科研項目,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組織開展全市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
(十四)職業健康科。擬訂職業病防治規劃。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及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化學品毒性鑑定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構、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放射診療機構的放射衛生監督管理。指導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工程項目職業病防治技術實施。承擔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十五)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健康政策建議,監督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和特殊家庭扶助關懷政策落實。指導基層加強計畫生育服務管理,推進生育政策落實。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
(十六)老齡與健康服務業發展科。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作。組織實施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參與擬訂健康服務業政策、制度、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針對民營醫療機構制定優惠衛生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民營醫療機構審批建立和運行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措施。建立完善民營醫療機構誠信服務激勵約束機制。牽頭推動數位技術、人工智慧與健康服務業的融合發展。
機關黨委辦公室。承擔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