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負責擬訂全市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參與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不含能源,下同)、通信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工業強市戰略。
(三)統籌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工作,組織推動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
(四)負責全市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指導和服務工作,承辦工業信息化系統科技城建設相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產業園區合理布局,推進產業園區建設發展。
(五)負責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情況,建立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擬訂經濟運行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承辦年度工業經濟等目標責任考核。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六)負責促進全市民營經濟發展。負責全市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的任務制定、調查研究、統籌協調和督促落實。
(七)負責全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政策,組織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省有關專項計畫並監督實施。
(八)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制定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研製,編制下達全市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的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負責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組織申報重大技術裝備新研製項目並監督實施。
(九)負責電力行業管理和監督,負責工業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負責淘汰落後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協調推進工業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負責指導工業企業多渠道融資,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負責擬訂全市工業企業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的協調。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全市工業信息化領域人才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負責全市大企業大集團培育工作,負責推進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的推進工作。
(十二)負責對全市工業企業實施行業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行業相關政策措施。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標準化管理、市場開拓和產品促銷工作。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精深加工)發展工作,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工業、通信、無線電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發展。
(十三)統籌規劃和協調推進全市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的建設,負責全市電信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協調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市軟體及服務業發展工作,協調通信與信息服務市場工作。
(十四)負責指導全市工業企業和信息化系統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配置和管理全市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軍地間和市際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國際化經營、境外投資及兼併重組。
(十六)負責實施全市鹽業行業管理、指導和協調工作。組織編製鹽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七)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及其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制定民爆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八)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承擔市政府保留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一)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所屬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職能。市節能監察中心不再承擔全市節能監察行政職能,市無線電監測站不再承擔全市無線電監測行政職能。上述行政職能交由市經信局有關內設機構承擔。
(二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市場監管局的職責分工。(1)市經信局負責全市鹽業行業管理,承擔食鹽專營管理工作,組織編製鹽業發展規劃,制定、組織實施產業政策。市市場監管局負責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管理和監督執法。(2)市經信局負責全市醫藥行業管理,市市場監管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
2.與市發展改革委的職責分工。市發展改革委承擔全市能源行業規劃職責,負責擬訂全市能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負責能源發展總量平衡。市經信局負責煤炭、電力運行調度管理工作,起草煤炭、電力運行調度管理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國有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政務公開、督辦和史志編纂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全市工業信息化發展的重大戰略研究,提出促進新型工業化發展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負責工業經濟重大政策執行情況的績效評估;負責機關績效目標管理考核;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和規範性檔案的擬訂、審核及備案工作;承擔深改、禁毒、法律顧問諮詢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負責工業信息化領域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集中承擔市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收件、督辦等相關工作。
(三)經濟運行科。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綜合管理,擬訂年度工業經濟責任目標並監督實施,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建立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組織協調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經濟信息收集、處理及研究;負責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的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負責成品油經營市場監督管理;負責工業信息化領域應急管理。
(四)園區經濟科。擬訂和組織實施工業園區、產業集群、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發展規劃,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督促政策措施的落實;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申報工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並監督實施;負責推進工業園區發展建設;承擔工業園區運行監測、分析和考核,負責工業園區工業項目的準入初審;負責工業化、城鎮化“兩化互動”工作;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的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承辦工業信息化領域科技城建設相關工作。
(五)技改投資科。負責全市工業投資及技術改造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中長期投資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轉報備案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省有關專項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工業技術改造項目享受優惠政策的確認。
(六)技術創新科。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政策措施,組織推動政產學研用協同發展;牽頭負責產業聯盟組織的培育、建設工作;負責組織企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鑑定、驗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申報重大技術創新專項並監督實施,編制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
(七)財金協調科。負責工業生產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稅收方面問題的協調;推進工業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建設工作;提出改善企業融資環境的措施建議;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和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
(八)企業科。負責大企業大集團的培育;擬訂全市培育大企業大集團、民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加強企業管理;建立和完善重要企業資料庫,開展動態監測分析;負責組織申報國家、省大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組織實施“小巨人”計畫和工業企業成長工程;負責工業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工作;組織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對市企業家聯合會的指導和監督工作;承擔市民營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質量標準和經濟合作科。負責推進工業品牌戰略的實施,參與指導名牌產品和馳名(著名)商標的創建工作;負責“綿陽造”工業產品的套用和推廣;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省工業信息化領域技術標準和規範;負責市場動態和發展趨勢的綜合分析,擬訂工業企業開拓市場和產品促銷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組織開展承接產業轉移及系統內招商引資工作;承擔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十)規劃和新興產業發展科。組織擬定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市域內各地工業信息化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鼓勵類產業政策確認工作;負責研究國際國內工業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態勢,提出工業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方向和重點領域;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工業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政策;組織推進工業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技術、企業、產業鏈培育建設;牽頭負責全市工業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
(十一)電子信息產業科。負責實施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行業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推動產品結構調整;建立完善產業信息資料庫,分析、監測、發布產業發展動態信息;組織申報國家、省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專項;組織新產品研發和產業化,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的發展;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軟體與信息服務業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實施行業管理;組織申報國家、省有關專項和基金中的軟體和信息服務業項目。
(十二)汽車產業科。負責指導和推進汽車產業發展;負責擬訂全市汽車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汽車產業政策,汽車行業標準和行業準入制度;負責全市汽車行業管理,指導新能源汽車產業化工作;負責汽車行業發展研究、市場分析、行業管理、運行服務並協調發展中的問題。
(十三)材料產業科。貫徹實施冶金建材及新材料產業行業標準和行業準入制度,擬訂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發展研究、市場分析、行業管理、運行服務並協調解決發展中的問題;牽頭統籌協調化解過剩產能工作。
(十四)節能環保和環境資源綜合利用科。擬訂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實施節能環保產業行業標準和行業準入制度;負責產業發展研究、市場分析、行業管理、運行服務並協調解決發展中的問題;負責工業信息化領域節能降耗,資源綜合利用、自願性清潔生產、水資源節約與污染治理;負責節能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工業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監督管理考核重點用能企業節能工作;擬訂再生資源綜合利用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工業企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承擔市節能監察中心承擔的負責全市日常監察工作。
(十五)重大裝備科。負責實施重大技術裝備、機械行業、高端裝備製造業的管理,擬訂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行業運行態勢,研究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重大技術裝備專項資金計畫;負責組織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專項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推進軍民融合產業培育發展工作。
(十六)生物和化工科。負責化工、醫藥行業管理,編制生物醫藥與化工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實施生物醫藥與化工產業行業標準和行業準入制度;負責行業發展研究、市場分析、行業管理、運行服務並協調發展中的問題;負責監控化學品的管理工作。
(十七)輕紡食品工業科。擬訂輕工紡織、食品飲料和農副產品精深加工產業、菸酒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實施輕工紡織、食品飲料和農副產品加工行業的標準和行業準入制度;建立完善行業信息資料庫,分析、監測、發布行業運行發展態勢;擬訂和貫徹行業相關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和支持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農產品加工示範園區和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培育工作;負責省、市農產品加工項目的申報和組織管理工作;承擔“中國白酒金三角”推進工作,培育壯大區域品牌;負責工藝美術行業發展工作;組織實施“省、市工藝美術大師”的申報和評審工作。
(十八)鹽業科。負責全市鹽業行業管理、指導和協調工作;組織編製鹽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工作,維護專營秩序;承辦市政府交辦的有關全市食鹽行業管理、食鹽專營管理的其他事項。
(十九)信息化和數字經濟科。負責工業化、信息化兩化深度融合推進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兩化融合發展的規劃、政策,指導企業開展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推進全市工業網際網路發展和產業數位化轉型;負責信息消費的培育發展,指導物聯網技術和產品的推廣套用示範;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系統數字經濟工作;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電子商務的推廣套用工作。
(二十)電力科。負責擬訂電力工業(含水電)的行業規劃、技術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電力資源配置和直購電協調工作,平衡電力資源,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和併網管理;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實施供電營業等電力許可,管理供電營業區劃分工作;負責電力行政執法;指導、管理和監督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二十一)無線電管理和通信發展科。按規定許可權對全市無線電頻率進行規劃、指配以及對無線電台(站)設定進行審核、報批與監督管理;負責協調軍、地以及相鄰區域間無線電管理事宜;負責無線電管理的行政執法和各類違法、違章台(站)的查處;協調處理無線電干擾事宜;負責無線電頻率資源占用費的徵收和無線電管制的組織實施;承辦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市域內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的統籌規劃和建設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全市基礎電信設施建設規劃,促進基礎電信網路資源的共建共享,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協調全市應急通信及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工作。掌握通信動員潛力,組織戰時通信動員工作;負責承擔無線電監測站日常行政職能工作。
(二十二)安全和民爆行業監管科。負責指導全市工業、通信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綜合指導全市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貫徹執行行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參與制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安全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及其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推進民爆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負責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及安全、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調查處理民爆行業產品質量和安全生產事故。
(二十三)宣傳培訓科。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系統宣傳組織協調工作;承擔網站管理信息發布;承擔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組織落實國家和省有關中長期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畫;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系統引進國外智力和企業管理人員出國培訓工作。
(二十四)信訪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信訪、維穩、綜治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擬訂信訪處理辦法和信訪、維穩、綜治工作制度;負責接待、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承辦網上信訪以及上級轉辦、交辦、督辦的信訪事項,承辦人民民眾向上級領導信箱和局長信箱提出的信訪事項,承辦熱線電話受理的轉交辦事項;協調、督查、督辦重大信訪事項;檢查指導本系統信訪、維穩綜治工作;承辦市信訪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五)財務和資產管理科。制定實施財務管理內控制度。組織機關和直屬單位編制預決算、預算執行及財政資金績效考評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財政專項補助經費、各項收入及票據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二十六)人事科。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勞動工資等工作。
(二十七)離退休人員工作科。負責機關(含原五大協會)、破產改制企業、“630”人員等相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二十八)機關黨委辦公室。承擔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綿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王敏
綿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副局長:陽孟、劉陳岑、李海波
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為“四川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