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市安州區醫療保障局

綿陽市安州區醫療保障局

根據《綿陽市安州區機構改革方案》(綿安委發〔2019〕3號)和《綿陽市安州區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綿安機改〔2019〕1號),制定本規定。

綿陽市安州區醫療保障局(以下簡稱區醫保局)是綿陽市安州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區醫保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綿陽市安州區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和落實省、市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監督檢查。
(二)負責落實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監督強化全區醫療保障基金運行管理,保持全區醫療保障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三)落實城鄉醫療保障動態調整機制和待遇標準,組織實施全市統一的待遇調整機制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四)組織執行全省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並監督管理;組織執行全市特殊醫用材料、特殊檢查和治療、醫院製劑等相關目錄和支付標準並監督實施。
(五)組織執行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開展監督檢查,落實全市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和動態調整機制,配合市級主管部門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和價格信息監測、信息發布制度。
(六)監督全區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落實,參與省、市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加強全區醫療保障定點機構管理和監督。落實全市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落實執行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監督管理全區醫保經辦服務工作。
(九) 負責區域內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醫療保障大數據管理和套用,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十) 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承擔區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
(十二)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
1.執行全市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確保醫療保障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2.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所屬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職能,區醫療保障事務中心不再承擔醫療保險待遇支付、定點醫藥機構監督管理等行政職能,上述行政職能交由區醫保局機關有關內設機構承擔。
(十四)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兩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監督股)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機關財務、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環保、便民服務、保密、信息、宣傳、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綜合性文稿起草、史志編纂、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務群團、紀檢監察、包村幫扶、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對外合作交流。負責落實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開展醫保基金監督。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二)綜合業務股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保持醫療保障基金總體收支平衡。負責實施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負責落實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各類醫療保障待遇支付。
擬訂全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落實醫療保障相關待遇政策和標準,承擔醫療保障待遇管理工作。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實施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實施全市統一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組織落實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組織執行特殊醫用材料、特殊檢查和治療、醫院製劑等目錄和支付標準。配合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醫保對醫療行為的激勵約束機制以及對醫療費用的控制機制。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
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執行價格信息監測制度。監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實施,參與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組織實施區域內醫療保障信息化和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承擔醫療保障信息管理和數據安全保障,執行相關信息發布和披露制度。承擔有關統計與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管理全區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等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負責指導全區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管理工作,規範全區醫保經辦業務和經辦服務視窗建設。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服務評價體系。督促全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做好內控管理和風險防範等工作。

人員編制

區醫保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股級職數2名。
機關黨組織負責人按照《四川省<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設定。
區醫保局所屬事業單位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綿陽市安州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安州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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