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遊防沉迷系統開發標準(試行)內容

網遊防沉迷系統開發標準(試行)內容

為有效解決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問題,新聞出版總署近日公布了網路遊戲《防沉迷系統開發標準(試行)》,標準內容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網遊防沉迷系統開發標準(試行)內容
  • 外文名:Development of online game addiction-proof system (for trial implementation)
確定健康遊戲時間標準,促進使用者養成健康的遊戲習慣,

確定健康遊戲時間標準

1、定義使用者累計3小時以內的遊戲時間為“健康”遊戲時間。
2、定義使用者在累計遊戲3小時之後,再持續下去的2小時遊戲時間為“疲勞”遊戲時間。
3、定義使用者累計遊戲時間超過5小時為“不健康”遊戲時間。

促進使用者養成健康的遊戲習慣

1、要促進使用者養成健康的遊戲習慣,使使用者能健康地享受遊戲樂趣,活躍思維,健腦益智,必須在遊戲時間上進行限制和引導。
使用者最為注重遊戲中的收益,這也是導致使用者長時間沉迷遊戲的原因。如果使用者無法持續收益,則不會持續線上。因此,超過健康時間後持續線上時間越長則收益越少,直至為零。
2、為保障使用者適度使用並有足夠的休息時間,對遊戲的間隔時間和收益進行限制和引導的處理辦法:
(1)根據以上考慮,不同累計線上時間的遊戲收益處理如下:累計線上時間在3小時以內,遊戲收益為正常;3-5小時內,收益降為正常值的50%;5小時以上,收益降為0。
(2)由於不同的遊戲有不同範疇,因此對於當前角色扮演類的網路遊戲,特別是目前將作為試點的遊戲,建議定義為“遊戲收益=遊戲中獲得的經驗值+獲得的虛擬物品”。收益為50%,則指獲得經驗值減半,虛擬物品減半。收益為0,則指無法獲得經驗值,無法獲得虛擬物品。
3、由於使用者上下線的行為比較複雜,會出現以下多種情況,因此限時與提示的實現方法如下:
(1)使用者線上後,其持續線上時間將累計計算,稱為“累計線上時間”。
(2)使用者下線後,其不線上時間也將累計計算,稱為“累計下線時間”。
(3)使用者累計線上時間在3小時以內的,遊戲收益正常。每累計線上時間滿1小時,應提醒一次:“您累計線上時間已滿1小時。”至累計線上時間滿3小時時,應提醒:“您累計線上時間已滿3小時,請您下線休息,做適當身體活動。”
(4)如果累計線上時間超過3小時進入第4-5小時,在開始進入時就應做出警示:“您已經進入疲勞遊戲時間,您的遊戲收益將降為正常值的50%,請您儘快下線休息,做適當身體活動。”此後,應每30分鐘警示一次。
(5)如果累計線上時間超過5小時進入第6小時,在開始進入時就應做出警示:“您已進入不健康遊戲時間,請您立即下線休息。如不下線,您的身體健康將受到損害,您的收益已降為零。”此後,應每15分鐘警示一次。
(6)如果使用者的累計下線休息時間已滿5小時,則累計線上時間清零,如再上線則重新累計上線時間。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