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電視多媒體通信功能要求

《網路電視多媒體通信功能要求》是2019年12月14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網路電視多媒體通信功能要求
  • 標準編號:T/CVIA 11—2011
  • 實施日期:2011年04月08日
  • 發布日期:2011年04月08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主要內容,

起草人

龔連發、劉紅冰、李曉榕、梁進、劉永、王金寶、李典、姜鈞凱、劉賢洪、康紅娟。

起草單位

四川長虹集團、海信集團、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海爾集團、創維集團、TCL集團、廣州歡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共同起草。北京品視電子技術有限公司、六六可國際(香港)有限公司等單位協助。

主要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以寬頻為主要接入方式的集團、個人、家庭網路電視用戶提供多媒體通信功能,初期,提供多媒體通訊、多媒體會議、高清視頻會議、傳真、視頻廣告、信息推送、訊息/呈現/群組等功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