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鐵公雞

網路鐵公雞

網路鐵公雞,就是享受網路上各種收費服務時不願花費金錢,而使用各種破解技巧達到免費使用目的的人。“網路鐵公雞”是對網路服務提供者的不尊重,他人花時間、花精力、花金錢完成的軟體、網站,“網路鐵公雞”們卻用簡單的軟體就能夠免費使用,這是一種不道德的做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網路鐵公雞
  • 含義:享受網路資源但不願花費金錢的人
  • 辭彙來源:網路
  • 性質:不道德的做法
定義,來源,技術含量,是否效法,相關事件,相關措施,

定義

鐵公雞——一毛不拔,這一句歇後語的意思就是形容某一個人很吝嗇,不捨得為別人花一分錢,這種人就可以稱得上是“鐵公雞”。顧名思義,“網路鐵公雞”跟“鐵公雞”的基本意思類似。字面上多了一個詞語網路,“網路鐵公雞”:就是享受網路上各種收費服務,如使用收費的防毒軟體、使用收費的系統工具、登入會員制的專業網站、收看收費的線上影視節目、下載收費的資源,不願花費金錢,而使用各種破解技巧達到免費使用目的的人。
真正的鐵公雞真正的鐵公雞

來源

汶川大地震後,社會各界踴躍捐款捐物,不光是很多大企業參與進來,平民百姓也紛紛慷慨解囊,“一方有難,八方來援”。捐錢捐的多少的問題一時之間引來很多網友的廣泛討論,其中就有企業家“王石”、明星“劉德華”等一批在中國有影響力的人受到了網友們的憤慨,他們作為一個有錢、有地位的公眾人物,捐錢太少不合情理。於是他們被很多人說成是“鐵公雞”。這也就是“網路鐵公雞”一詞的雛形。後來慢慢演變而來的。
捐錢多少的問題,不僅牽涉到個人,還有很多在中國的國際知名企業,被網友弄了一個“國際鐵公雞”排行榜,結果是三星排第一,後面分別是諾基亞、大金、LV、可口可樂、麥當勞、肯德基、寶潔、戴爾、IBM。還呼籲:大家以後不要購買他們的產品,這些公司都沒有良心,不要讓他們賺我們中國人的錢。
帖子後來通過各大論壇轉貼、聊天室、QQ、MSN等途徑的傳播,大多數網友紛紛討論開來。為了表示自己的憤慨,網民們紛紛把目標點轉向了國產品牌,還有網友編出了順口溜。
隨著時間的推移,“鐵公雞”一詞慢慢就演變成了和網際網路有關的“網路鐵公雞”。

技術含量

“網路鐵公雞”需要使用各種破解技巧破解了某項收費服務才能免費使用,而很多大型論壇出現了專門的“鐵公雞”版面,囊括了軟體破解方法、網站破解經驗、黑客程式共享和網購省錢竅門等很多方面。使“網路鐵公雞”很容易找到和學習破解方法。某“網路鐵公雞”的“省錢”經驗:“破解軟體大多操作簡便,有計算機常識的人,再動點小腦筋,很容易就能掌握破解手段。不過收費網站的破解比較複雜,需要通過某些黑客軟體來完成,但也不是什麼很難掌握的技術。成為“網路鐵公雞”真的不難。”

是否效法

“網路鐵公雞,不值得效法。”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的翁賢明教授說。翁賢明認為:利用破解軟體、使用破解手段,雖然從眼前來看,的確帶來了方便,節省了花費。但從大局上來看,破解軟體的泛濫弊大於利。首先從道義上來講:“網路鐵公雞”是對網路服務提供者的不尊重,他人花時間、花精力、花金錢完成的軟體、網站,“網路鐵公雞”們卻用簡單的軟體就能夠免費使用,這是一種不道德的做法。
其次,從安全問題上講,很多破解軟體當中其實包含木馬、病毒、流氓軟體等有害信息。很多網路不法分子以“破解”為噱頭,吸引“鐵公雞”們下載這些有害信息,以完成盜取虛擬錢物、網銀賬號等目的。瑞星反病毒中心統計的數據是:破解軟體里的“打包檔案”,已經成了流氓軟體和病毒重要的傳播途徑。
最重要的是:從法律上講,破解軟體、破解手段本身就是對網路智慧財產權的侵權。使用破解工具與使用盜版無異。從2001年修改後發布的《著作權法》開始,中國已經陸續發布了《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 、 《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以及《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等多個有關網路著作權保護的法律法規。電腦軟體、網路服務的專署權和使用權已經受到法律保護。所以製作破解軟體和使用破解軟體,從某種角度來講,都是違法行為。

相關事件

2005年,微軟公司開始控告中國網咖“使用破解的盜版windows XP作業系統,要求網咖老闆更換正版XP”。此訊息一出,輿論譁然。大部分評論認為“網咖本來就是小本生意,現在每台電腦換上人民幣2000元的作業系統,這錢足夠配一台新電腦了,讓網咖業主怎么承受?”所以,微軟“正版令”在中國並沒有起太大效果,有關部門的統計是:80%以上的網咖電腦和個人電腦還使用著破解的盜版作業系統。
社會學者驚呼:中國人的智慧財產權意識太弱了,中國的“網路鐵公雞”太多了。
中國社科院智慧財產權中心副主任李順德教授對“網路鐵公雞”現象有著更深層次的剖析。他說:“目前(截2007年)在中國,大多數人的意識里都認為,網路世界屬於三無世界—無國界、無約束、無法律,網路上的資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能通過種種手段取得這些資源,就是“電腦行家”,值得我們效法、學習。這是不對的。”

相關措施

高端層面對網路智慧財產權的關注度很高。
2006年7月1日,完全針對網路著作權保護而立的《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正式實施。該條例明確定義:“信息網路傳播權,是指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表演或者錄音錄像製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表演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權利。”
2006年9月開始,中國中宣部、公安部、信產部等八部委針對網路侵權盜版行為開展了首次大規模的專項治理行動。治理成果顯示:全國各地共查辦網路侵權案件172件,關閉“三無”網站76家,對29家侵權網站予以78.9萬元罰款處罰。僅從數字上看,收效不錯,但與實際情況相對照,卻無異於杯水車薪。原因是:這種對網路盜版、破解軟體的打擊始終停留在“製造者”的層面,忽略了更廣大的破解軟體使用人群,也就是通常意義上講的“網路鐵公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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