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騎士

維權騎士

源於知乎上一次由原創作者公開發起的原創維權代理競拍行動,是由當時一起參與維權使者行動的六位朋友組建起的一家為中國原創者提供有效、便捷的著作權管理和保護服務的網站。主要為創作者、著作權方提供從著作權確權,管理,到數據監測,著作權保護以及交易服務。有三大業務板塊,一是面向個人創作者的著作權服務;二是面向企業的一站式著作權服務產品鯨著作權,主要為文化內容企業與創作者提供從內容資產確權、管理、監控、保護、交易一整套著作權管理SaaS+服務;三是內容變現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維權騎士
  • 起源:知乎上一場維權活動
  • 性質:網站
  • 主要業務:提供有效的著作權管理和保護服務
發展歷史,產品與服務,網站文化,相關報導,

發展歷史

維權騎士的誕生,來自於一場遊戲式的維權活動。
2015年4月,知乎作者“chenqin”發起了一場“維權拍賣”。“chenqin”是知乎“大V”,不少回答被無授權轉載成千上萬次。
“chenqin”決定做一個嘗試,“請你來維權,收益全歸你。”他將自己文章的“收益權”在知乎上按篇拍賣,單篇文章出價高者即為該篇文章的“維權使者”,維權中要到的稿費全部歸於維權使者。
維權騎士創始人陳斂,也加入其中。他花120元拍下了兩篇文章,和朋友們一起找到侵權公眾號,要回了千把塊。由此讓陳斂萌生了作一名 維權騎士 的念頭。
2014年,陳斂研究生畢業入職阿里巴巴。一年後,他創立了維權騎士網站。
2016年7月,與今日頭條合作,幫助頭條號的作者在全網範圍內實時監測侵權。
2016年4月,今日頭條、簡書等10餘家網路平台與“維權騎士”展開合作。
2018年8月,榮獲央視CCTV-13新聞頻道,CCTV-2財經頻道專題報導。

產品與服務

維權騎士早期以 kol 原創內容著作權監測和保護起家,其業務線已經延伸拓展為三個版塊,即企業級一站式著作權服務;新媒體內容創作服務;內容變現服務。針對KOL 的數據挖掘及內容變現方面,維權騎士啟用新品牌“士值”來進行業務拓展,原維權騎士品牌將繼續專注著作權服務領域。

網站文化

維權騎士的理念:人人都是原創者,人人都可以在其原創作品的商業套用中獲得尊重和價值回報 維權騎士致力於為原創者提供專業、省心 、高效的著作權管理維護服務 讓原創者可以專心於優質內容的創作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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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人民日報:《“騎士”出馬,能否保護原創之花?》
上海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副院長袁真富說,根據著作權法和國家著作權局《關於規範網路轉載著作權秩序的通知》等規定,如果微信公眾號運營者沒有經過作者授權許可,擅自轉載其原創作品,即便註明了原作者姓名和來源,即便聲稱不是商業目的,也屬於侵權,這不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的範疇。
“就目前來看,‘維權騎士’的維權手段是相對溫和的,索要的每千字100元賠償也在國家《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規定的每千字80—300元範圍內。”袁真富認為,“只要得到了原作者的合法授權且授權是真實的,並且‘維權騎士’的維權活動未超出作者授權的範圍,就符合法律規定。”
袁真富同時提醒,江蘇省高院在前不久的一次判決中認為,如果公司以自己的名義獨家管理授權、發放許可及向侵權者提起訴訟,屬於未經批准從事著作權集體管理,違反法律規定,“‘維權騎士’在經營過程中需要辨識和防範這一法律風險,嚴格依法以委託人即簽約原創者的名義進行代理維權”。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遼寧亞太律師事務所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大連律師協會會員董毅智律師認為,“維權騎士”的誕生,說明大家對智慧財產權愈發重視,“這是件好事”,是行業升級的必然表現。但這種維權方式,還是有待商榷。徐新明指出,該組織確實是“應時而生”,但必須按照法律要求自我規範,國家相關部門也該介入引導。
“我們在努力奔跑,以最快的速度實現規範化。”陳斂坦言,現在組織確實有不夠完善的地方,但他們已在尋求改變,與相關律師事務所展開合作。
“誠惶誠恐,如履薄冰。”陳斂也擔心遭到利益受損者的打擊報復,但這件事已經開了頭,他覺得不能辜負作者們的信任,必須得做下去。“至少我們看到了解決問題的希望。”
引自新華網:《揭開"維權騎士"神秘面紗 正義化身or網路流氓?》
令眾多公號小編崩潰,知乎達人叫好的神秘組織“維權騎士”終於露出真容。在你看來,他們是維護著作權的正義化身,還是敲詐勒索的網路流氓?
手動舉報400多次後,知乎作者羊迪累了。
知乎是一個網上問答社區。根據知乎用戶協定,該網站上所有答案的著作權屬於作者本人。但幾乎每一個熱門回答,都伴生幾十次、上百次侵權。
“我在回答下註明了,如需轉載,需支付千字百元的稿酬。但仍發現文章被許多微信公眾號轉載。”羊迪說。
微信公眾號成為侵權重災區。在這裡,有著清晰的變現邏輯——通過優質文章獲取冬粉,再通過冬粉數換取廣告。但對大部分公號來說,這條優質內容變現邏輯鏈中,沒有原創作者的位置。
羊迪深受其害。他說,作為上班族,一篇文章被轉載五百多次,一個個舉報和交涉,顯然不現實。
他決定找維權騎士。
維權騎士核心團隊
舉報是武器
“您好,我是維權騎士……貴公眾號於X年X月X日發表的《XXX》一文未經授權……貴公眾號可能面臨的後果包括7天到永久的封號不等……提供以下兩種侵權補償方案供您選擇……”
去年10月,吳官駿在微信公眾號後台看到這樣一條留言,他是一個生活類公眾號的運營者。一位自稱“維權騎士”的人告訴他,他幾個月前發在公眾號中的一篇文章,侵犯了知乎上一位作者的著作權。
維權騎士給了他兩種解決方案:一是刪除文章,並在第二天的推送中頭條致歉;二是以千字百元的稿費標準進行賠償和解。
“第一次收到這樣的東西。”吳官駿自認為有著作權意識,轉載的文章都標明了作者和來源。但他同時承認,“沒有聯繫作者要授權。”
在複製貼上的轉載模式中,這已經算尊重著作權的做法了。一些原創文章,在不同程度上被一些微信公眾號盜用——不打一聲招呼就“拿走”,發表時抹去署名和出處。
吳官駿開始想辦法。
發現維權騎士不是騙子後,吳官駿找到了原作者說情。對方回,一切已經授權維權騎士,請他與維權騎士聯繫。
無奈之下,吳官駿賠了幾百塊錢。他告訴記者,“我沒跟人家說直接就轉了,確實做得不對。出來混,錯了就要認,挨打要立正。”
有時候,維權騎士仍然被誤解。網際網路上充斥著“碰到類似維權騎士這種網路流氓該如何應對”的提問。
一個被贊47次的回答,給出的解決方法是刪掉侵權的文章,不理睬維權騎士。
“公眾號如果不理會我們,我們會將之加入黑名單。”陳斂告訴記者,黑名單內的公眾號若再次被他們發現侵權,將不通知直接舉報。
舉報,是維權騎士的武器。根據《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範》的規定,微信公眾平台的處罰措施是,第一次侵權將刪除文章並警告,第二次則封號7天,第三次封號14天,第四次封號30天,第五次將永久封號。
據騰訊微信團隊發布的公告,自2015年2月3日發布抄襲行為處罰規則後的三個月里,累計刪除抄襲侵權內容32000餘篇,處罰公眾號497個。
“有的公號在進黑名單後,後來又回來求我們和解,因為他們發現我們來真的。”維權騎士的創始人陳斂說。
著作權維護者
維權騎士的誕生,來自於一場遊戲式的維權活動。
2015年4月,知乎作者“chenqin”發起了一場“維權拍賣”。“chenqin”是知乎“大V”,不少回答被無授權轉載成千上萬次。
“chenqin”決定做一個嘗試,“請你來維權,收益全歸你。”他將自己文章的“收益權”在知乎上按篇拍賣,單篇文章出價高者即為該篇文章的“維權使者”,維權中要到的稿費全部歸於維權使者。
陳斂也加入其中。他花120元拍下了兩篇文章,和朋友們一起找到侵權公眾號,要回了千把塊。
這讓陳斂看到了商機。
2014年,陳斂研究生畢業入職阿里巴巴。一年後,他創立了維權騎士網站。
“我們開發了一個'天網系統',可以根據設定自動抓取作者的文章,然後在網際網路上進行比對,發現侵權者。”陳斂告訴記者。現在,他們的團隊已經有了20多人,以及更多的兼職一線騎士。
“沒有維權騎士,也會有維權少女,維權僧人,維權思密達來做這些事。”知乎用戶“越澤”認為,維權騎士這樣組織的出現,是一種必然。
浙江西湖律師事務所律師林祖傑認為,網路文字著作權的規範化是大勢所趨。曾經網際網路音樂、視頻的著作權也混亂,現在也都規範了。
“維權騎士”與權利人的合作模式是這樣的:從侵權內容的搜尋、已授權內容的管理,到維權溝通、補救及舉報整個流程,該公司通過產品及一攬子服務都包下來。收取的稿費五五分成。
有一種誅心的猜測是,因為侵權者的賠償是直接打到維權騎士的賬戶里,維權騎士會不會將錢“昧下”?
對於這個問題,陳斂顯得很激動。“作者在後台可以看到每一篇侵權文章的地址,而且維權的進度也有清楚的記錄。我們如果沒有將賠償給作者,作者很容易就會發現異常——文章還在,賠償沒到位。”
與痼疾的戰爭
在網際網路上,複製貼上的轉載模式已經成為常態。而維權,往往遭遇反對的聲音。
有公眾號編輯在網上發出號召,封殺維權作者,“我們都不轉載,那他們寫的東西給誰看?”一名微信編輯評論說,作者們動不動就維權,“沒有半點文丐的職業道德”。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陳斂形容中國網際網路著作權現狀。
雖然有《著作權法》,但對維權者來說,如果選擇訴訟,維權成本太高。“對於個人用戶,首先在查找侵權線索方面,要花費的時間成本太多。其次,以個人身份去維權,耗費的精力與委託專業團隊肯定不能同日而語。”林祖傑說。
一位微信編輯抱怨,因多次被維權騎士舉報,目前想轉型做原創,卻難以拿到原創標籤。
維權騎士激進的維權方式也常常引來質疑。
“要么賠錢,要么道歉,否則就舉報,感覺像敲詐一樣。”一名微信公眾號編輯告訴記者,“感覺不是合法機構,賠錢了也沒有發票,可能涉及逃稅問題。”
成都共青團下屬一家媒體的負責人,也多次向網警舉報維權騎士,“是維權還是敲詐?”
“深圳新媒體聯盟”在微博上號召,“全世界的微信小編團結起來”,遇到維權騎士時索要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證件,並提供稅務發票。
“我們索要的不是稿費,而是和解賠償,按規定是不需要開發票的。”陳斂說,“但現在也妥協了,如果一定要發票,我們也開。”
記者在浙江省工商局的系統中看到,維權騎士的運營主體是杭州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的經營範圍包含“智慧財產權代理”。
現在已經有更多的商業平台主動和維權騎士合作。一家消費入口網站的內容總監稱,網站用戶撰寫的購物心得和省錢技巧類的文章經常被盜轉,讓其苦不堪言。“我們也希望讓作者獲得尊重。”這位總監說。
但羊迪卻最終和維權騎士解除了契約。
在和侵權作者的一次溝通中,羊迪坦承“其實我跟維權騎士也不熟。”
這句話被維權騎士看到了。 “我認為維權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陳斂說。
隨後,維權騎士團隊提出解約。
雖然已經不再合作,但羊迪仍然認為維權騎士是一群“認真執著和熱血的年輕人”。“只是更人性化一些就好了。”羊迪說。
新京報記者 韓雪楓 實習生 王昱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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