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吾爾族民歌(羅布淖爾維吾爾族民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尉犁縣傳統音樂,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羅布淖爾維吾爾族民歌是生活在孔雀河畔、塔里木河兩岸的羅布人民傳統的歌唱形式,主要流傳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尉犁縣農牧民集中的各鄉、場及鄰近的若羌縣部分鄉、場和兵團農場。羅布淖爾維吾爾族民歌根據歌曲體裁不同,演唱風格各異,或抒情悠揚,或熱烈奔放。
2008年6月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尉犁縣申報的維吾爾族民歌(羅布淖爾維吾爾族民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編號:Ⅱ-116)。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維吾爾族民歌(羅布淖爾維吾爾族民歌)
- 批准時間:2008年6月7日
- 遺產級別:國家級
- 遺產類別:傳統音樂
- 申報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尉犁縣
- 遺產編號:Ⅱ-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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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羅布淖爾民歌歷史悠久,一直伴隨著羅布淖爾人民的生產、生活。有朗誦、獨唱、對唱等多種表現形式,其中既有愛情歌,又有勞動歌、狩獵歌、歷史歌、敘事歌、思念歌,還有婚嫁歌、喜慶歌、喪葬歌等民俗性歌曲,從不同側面反映了羅布淖爾居民生產、生活的真實狀況。在長期口傳心授的過程中,傳承人往往根據自己的情感、演唱水平和理解對詞曲進行一些改動,甚至於在相對固定的曲調中即興填編唱詞。
基本特徵
民歌分類
維吾爾族民歌按其內容可分為傳統民歌和新民歌兩大部分。傳統民歌包括愛情歌、勞動歌、歷史歌、生活習俗歌等,其中愛情歌主要用以表達青年男女對愛情的無比忠貞和熱烈追求;勞動歌包括獵歌、牧歌、麥收歌、打場歌、挖渠歌、紡車謠、砌牆歌等;歷史歌主要是反映維吾爾族歷史上的一些重大事件,如北疆流行的《築城歌》《往後流》等;生活習俗歌與維吾爾族的各種儀式和傳統習俗關係密切,在婚喪嫁娶、慶典、祭禮及民間節日中都要吟唱。愛情歌在維吾爾族民歌里占有很大比重,這些歌曲中,青年男女間熾熱的戀情往往通過帶有維吾爾民族心理特徵和地域特色的比興手法來加以表達,顯示出獨特的藝術魅力。新民歌則是維吾爾族人民對於社會主義新生活的熱烈頌歌,表現了人民對黨、對領袖、對社會主義制度的無比熱愛。
民歌內容
維吾爾族民歌內容廣泛,數量眾多,其歌詞多數不固定,往往選擇能套用的曲調填進新詞,以比興等手法表達深刻的寓意。歌中的襯詞有短有長,起著加強語氣、渲染氣氛、深化詞意的作用。
代表作品
羅布淖爾維吾爾族民歌代表作品有《卡拉庫遜的後代》《我去米蘭服勞役》等。
傳承保護
傳承價值
羅布淖爾維吾爾族民歌是羅布淖爾人主要的娛樂活動,他們通過共同演唱或即興對唱的方式表現自己的喜怒哀樂,交流情感,交換信息。羅布淖爾維吾爾族民歌直接反映了羅布淖爾居民的生活和精神狀態,有助於對他們情感、心靈和審美觀念的解讀,也為解開“古代突厥音樂之謎”、“阿爾泰音樂之謎”及羅布淖爾人和古代葛羅祿人之間的關係等歷史謎團提供了研究材料。
傳承狀況
羅布淖爾維吾爾族民歌受現代文化傳媒方式影響,民間歌手生計艱難,傳承和演唱這種古老民歌的人日漸減少。若不儘快制定保護計畫,這一寶貴的民族民間音樂藝術將有失傳之虞。
傳承人物
吐地·尼亞孜,男,維吾爾族,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項目名稱:維吾爾族民歌(羅布淖爾維吾爾族民歌)。
保護措施
2019年11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尉犁縣文化館獲得維吾爾族民歌(羅布淖爾維吾爾族民歌)項目保護單位資格。
2023年10月31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維吾爾族民歌(羅布淖爾維吾爾族民歌)項目保護單位尉犁縣文化館評估合格。
社會影響
社會活動
2013年11月8日晚,“羅布淖爾的迴響”音樂會在新疆藝術劇院奏響,是羅布淖爾維吾爾族民歌自2008年被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以來,第一次在烏魯木齊上演。演出共分三個樂章,14首歌曲。第一樂章是遠古之韻,由《請到羅布淖爾來做客》《穿過牛角的夕陽》等歌曲組成;第二樂章是愛情故事,由《我的紅玫瑰》《梳妝你的長髮》等歌曲組成;第三樂章是輝煌的未來,由《做飯舞曲》《兩村對歌》等歌曲組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