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區市政園林管理局

負責風景名勝區資源調查評價和等級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風景名勝區規劃;審定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審查和審批占用(含臨時占用)城市綠地和移、伐樹木,以及集中綠化事項;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的行政執法。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綦江區市政園林管理局
  • 總部地點:綦江區
  • 經營範圍:園林
  • 公司性質:管理局
單位名稱,主要職責,

單位名稱

綦江區市政園林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市、縣有關市政園林管理的政策、法規,制定本縣市政園林管理的具體辦法、措施。
(二)負責城區市政園林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國有資產的產權管理。
(三)參與城市市政設施和園林綠化的規劃,負責城區道路綠化和路燈建設及市政設施日常維護、管理工作。
(四)負責城市環境衛生和城市水域環境衛生的管理及城市戶外廣告的規劃、設定和審批工作。
(五)負責城市路燈等公用事業的規劃、維護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城區內違章占道等“十亂”現象的查處工作;負責城區內臨時占用或固定占用城市市政設施的審批工作。
(八)參與城市電纜、光纜、自來水、天然氣等管網規劃,負責鋪設線路的審批工作。
(九)指導全縣各街鎮市政園林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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