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512-2014 綠色食品 生麵食、米粉製品》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於2014年10月17日發布,並於2015年1月1日正式實施。本標準由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提出。本標準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農業部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鄭州)、河南省農業科學院農業質量標準與檢測技術研究所。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劉繼紅、尹海燕、張軍鋒、周玲、張玲、王建、馬瑩、王紅旗、劉冬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色食品:生麵食、米粉製品
- 外文名:Green food-Uncooked processed food made of cereal
修改內容,範圍,引用檔案,術語和定義,要求,檢驗規則,標誌和標籤,標誌,標籤,包裝運輸貯存,包裝,運輸和貯存,附錄A,
修改內容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本標準代替NY/T 1512-2007《綠色食品 生麵食、米粉製品》。與NY/T 1512-2007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刪除產品分類;增加了生麵食、米粉製品術語和定義;污染物限量中取消氟;農藥殘留限量的項目增加甲拌磷、敵敵畏、毒死蜱、樂果、溴氰菊酯、氰戊菊酯、吡蟲啉;食品添加劑修改了二氧化硫限量指標,刪除了過氧化苯甲醯;真菌毒素限量增加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和赭麴黴毒素A;微生物限量刪除了大腸菌群、志賀氏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本標準由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提出。本標準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農業部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鄭州)、河南省農業科學院農業質量標準與檢測技術研究所。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劉繼紅、尹海燕、張軍鋒、周玲、張玲、王建、馬瑩、王紅旗、劉冬梅。本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NY/T 1512-2007。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食品生麵食、米粉製品的產品術語和定義、要求、檢驗規則、標誌和標籤、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綠色食品生麵食製品,包括生乾麵製品(掛麵、通心粉)和生濕麵製品(麵條、切面、餃子皮、餛飩皮、燒麥皮等);米粉製品(包括米粉、米線、年糕、春卷皮等)。不適用速食麵米製品。
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檔案的套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案。
GB/T 191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GB 4789.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測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沙門氏菌檢驗
GB 5009.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
GB/T 5009.11 食品中總砷及無機砷的測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鉛的測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鎘的測定
GB/T 5009.17 食品中總汞及有機汞的測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機磷農藥殘留量的測定
GB/T 5009.34 食品中亞硫酸鹽的測定
GB/T 5009.110 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殘留量的測定
GB/T 5009.145 植物性食品中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多種殘留的測定
GB/T 5009.182 面制食品中鉛的測定
GB/T 5009.209 穀物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測定
GB/T 5517 糧油檢驗 糧食及製品酸度測定
GB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
GB 1488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範(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範)
GB/T 23502 食品中赭麴黴毒素A的測定 免疫親和層析淨化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23503 食品中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的測定 免疫親和層析淨化高效液相色譜法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NY/T 392 綠色食品 食品添加劑使用準則
NY/T 419 綠色食品 稻米
NY/Y 658 綠色食品 包裝通用準則
NY/T 1055 綠色食品 產品檢驗規則
NY/T 1056 綠色食品 貯藏運輸準則
SN/T 1017.8 進出口糧谷中吡蟲啉殘留量檢驗方法 液相色譜法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年第75號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中國綠色食品商標標誌設計使用規範手冊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案。
生麵食製品 flour product
以麥類、雜糧等為主要原料,通過和面、制條、製片等多道工序,經(或不經)乾燥處理製成的製品。
米粉製品 rice powder product
以大米為主要原料,加水浸泡、壓條等加工工序製成的條狀、絲狀、塊狀、片狀米粉製品(包括大米僅經粉碎的加工工序製成的米粉)。
要求
原料要求
1原料應符合相應綠色食品標準要求。
2食品添加劑應符合NY/T 392的規定。
3加工用水應符合GB 5749的規定。
生產過程
應符合GB 14881的規定。
感官要求
應符合如下的規定。
感官要求
項目 | 要求 | 檢驗方法 | |||||
組織形態 | 具有該品種應有的形態,外形完整,組織結構均勻 | 取200g以上代表性樣品置於潔淨白瓷盤中,肉眼觀察組織形態和色澤,嗅氣味,嘗滋味;樣品破碎後觀察雜質 | |||||
色澤 | 具有該品種應有的色澤 | ||||||
滋味和氣味 | 具有該品種應有的滋味和氣味,無異味 | ||||||
雜質 | 外表及內部均無肉眼可見雜質 |
理化指標
應符合如下的規定。
理化指標
項目 | 指標 | 檢驗方法 | |||||
生麵食製品 | 米粉製品 | ||||||
乾製品 | 濕製品 | 乾製品 | 濕製品 | ||||
水分,% | ≤14.5 | ≤60.0 | ≤14.0 | ≤60.0 | GB 5009.3 | ||
酸度,KOHmL/10g | ≤4.0 | ≤4.0 | GB/T 5517 | ||||
其他理化指標應符合相關產品國家標準的規定。 |
污染物限量農藥殘留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污染物、農藥殘留、食品添加劑和真菌毒素限量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相關規定,同時應符合如下的規定。
污染物、農藥殘留、食品添加劑和真菌毒素限量
項目 | 指標 | 檢驗方法 | |||||
生麵食製品 | 米粉製品 | ||||||
無機砷(以As計),mg/kg | ≤0.2 | ≤0.2 | GB/T 5009.11 | ||||
鉛(以Pb計),mg/kg | ≤0.2 | ≤0.2 | GB 5009.12 | ||||
總汞(以Hg計),mg/kg | ≤0.02 | ≤0.02 | GB/T 5009.17 | ||||
鎘(以Cd計),mg/kg | ≤0.1 | ≤0.2 | GB/T 5009.15 | ||||
甲拌磷,μg/kg | 不得檢出(≤4) | ---- | GB/T 5009.20 | ||||
敵敵畏,μg/kg | ----- | 不得檢出(≤5) | GB/T 5009.20 | ||||
毒死蜱,μg/kg | ------ | 不得檢出(≤8) | GB/T 5009.145 | ||||
樂果,μg/kg | 不得檢出(≤2) | 不得檢出(≤2) | GB/T 5009.145 | ||||
溴氰菊酯,μg/kg | 不得檢出(≤3.1) | 不得檢出(≤3.1) | GB/T5009.110 | ||||
氰戊菊酯,μg/kg | 不得檢出(≤0.88) | ------- | GB/T5009.110 | ||||
吡蟲啉,mg/kg | -------- | 不得檢出(≤0.02) | SN/T 1017.8 | ||||
鋁(以Al計),mg/kg | ≤50 | ≤50 | GB/T 5009.182 | ||||
二氧化硫,mg/kg | 不得檢出(≤1) | 不得檢出(≤1) | GB/T 5009.34 | ||||
黃麴黴毒素B1,μg/kg | ≤5.0 | ≤5.0 | GB/T 18979 | ||||
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μg/kg | ≤1000 | ----- | GB/T 23503 | ||||
大米僅經粉碎的加工工序製成的米粉按照NY/T 419的規定執行。 |
微生物限量
應符合如下的規定。
微生物限量
項目 | 指標 | 檢驗方法 | |||||
菌落總數,cfu/g | ≤300000 | GB4789.2 | |||||
沙門氏菌 | 0/25 g | GB 4789.4 |
淨含量
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年第75號的規定,檢驗方法按照JJF 1070的規定執行。
檢驗規則
申報綠色食品的產品應按照本標準中4.3-4.7以及附錄A所確定的項目進行檢驗,其他要求應符合NY/T 1055的規定。
標誌和標籤
標誌
應符合《中國綠色食品商標標誌設計使用規範手冊》的規定。
標籤
應符合GB 7718的規定。
包裝運輸貯存
包裝
包裝按照NY/T 658的規定執行,包裝儲運圖示標誌按照GB/T 191的規定執行。
運輸和貯存
應符合NY/T 1056的規定。
附錄A
規範性附錄 綠色食品生麵食、米粉製品產品申報檢驗項目
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綠色食品生產實際情況,綠色食品申報檢驗除了按4.3-4.7所列項目檢驗外,還應按如下規定項目進行檢驗。
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綠色食品生麵食、米粉製品產品申報檢驗必檢項目
項目 | 指標(μg/kg) | 檢驗方法 | |||||
生麵食製品 | 米粉製品 | ||||||
赭麴黴毒素A | ---- | ≤5.0 | GB/T 23502 | ||||
玉米赤霉烯酮 | ≤60 | ----- | GB/T 5009.209 | ||||
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生麵食、米粉製品產品國家標準及相關國家規定中上述項目和指標有調整,且嚴於本標準規定,按最新國家標準及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