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人參和西洋參

綠色食品:人參和西洋參

《NY/T 1043-2016綠色食品 人參和西洋參》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於2016年10月26日發布,並於2017年4月1日正式實施。本標準由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提出。本標準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農業科學院特產研究所、吉林農業大學(農業部參茸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亞玉、張迪迪、李月茹、陳丹、趙景輝、孫海、劉寧、趙丹、王艷梅、王秋霞、汪樹理、劉政波、王艷紅、孔令瑤、徐成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色食品:人參和西洋參
  • 外文名:Green food-Ginseng and american ginseng
基本信息,適用範圍,引用檔案,術語和定義,要求,檢驗規則,標籤,包裝儲存,附錄,

基本信息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本標準代替NY/T 1043-2006《綠色食品 人參和西洋參》。與NY/T 1043-2006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修改了適用範圍;修改、增加和刪除了部分規範性引用檔案;修改、增加了術語和定義;增加了原料要求;增加了生產過程的要求;修改了感官指標,刪除了山參、人參根產品、人參地上部分產品的感官指標要求,增加了保鮮參、活性參、生曬參、紅參、人參蜜片的感官指標要求;修改了理化指標,刪除了山參、人參地上部分產品的理化指標要求,增加了保鮮參、活性參、生曬參、紅參、人參蜜片的理化指標要求;西洋參的水分指標由“≤8%”修訂為“≤13.0%”,灰分指標由“≤3.5%”修訂為“≤5.0%”;修改了農藥殘留限量指標,刪除了滴滴涕的殘留限量,增加了醚菌酯、噻蟲嗪、丙環唑、異菌脲、代森錳鋅、苯醚甲環唑的限量要求;六六六、五氯硝基苯的殘留限量由“不得檢出”修訂為“≤0.01mg/kg”;刪除了微生物限量;修改了淨含量的相關要求;刪除了試驗方法,將檢測方法與指標列表合併;修改了檢驗規則;修改了標籤的要求;修改了運輸和儲存的要求;增加了附錄A。本標準由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提出。本標準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農業科學院特產研究所、吉林農業大學(農業部參茸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亞玉、張迪迪、李月茹、陳丹、趙景輝、孫海、劉寧、趙丹、王艷梅、王秋霞、汪樹理、劉政波、王艷紅、孔令瑤、徐成路。本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NY/T 1043-2006。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食品人參和西洋參的術語和定義、要求、檢驗規則、標籤、包裝、運輸和儲存。
本標準適用於綠色食品保鮮參、活性參、生曬參、紅參、人參蜜片和西洋參。西洋參應符合國家關於保健食品的相關規定。

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檔案的套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案。
GB 5009.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灰分的測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總砷及無機砷的測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鉛的測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鎘的測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總汞及有機汞的測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機氯農藥多組分殘留量的測定
GB/T 5009.218 水果和蔬菜中多種農藥殘留量的測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
GB/T 19506-2009 地理標誌產品 吉林長白山人參
GB/T 19648 水果和蔬菜中500種農藥及相關化學品殘留量的測定 氣相色譜-質譜法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NY/T 391 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質量
NY/T 393 綠色食品 農藥使用準則
NY/T 394綠色食品 肥料使用準則
NY/T 658 綠色食品 包裝通用準則
NY/T 752 綠色食品 蜂產品
NY/T 1055綠色食品 產品檢驗規則
NY/T 1056 綠色食品 貯藏運輸準則
SN/T 0711 出口茶葉中二硫代氨基甲酸酯(鹽)類農藥殘留量的檢測方法 液相色譜-質譜/質譜法
SN/T 0794 進出口西洋參檢驗規程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年第75號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術語和定義

GB/T 19506-2009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案。為了便於使用,以下重複列出了GB/T 19506-2009中的部分術語和定義。
保鮮參 fresh-keeping ginseng
以鮮人參為原料,洗刷後經過保險處理,能夠較長時間儲藏的人參產品。
GB/T 19506-2009,3.12.9
活性參(凍乾參)
freezing and dried ginseng
以鮮邊條人參為原料,颳去表皮,採用真空低溫冷凍(-25℃)乾燥技術加工而成的產品。
GB/T 19506-2009,3.12.8
生曬參 dried ginseng
以鮮人參為原料,刷洗除須後,曬乾或烘乾而成的人參產品。
GB/T 19506-2009,3.12.5
紅參 red ginseng
以鮮人參為原料,經過刷洗,蒸製、乾燥的人參產品。
GB/T 19506-2009,3.12.4
人參蜜片slices of honeyed fresh ginseng
鮮人參洗刷後,將主根切成薄片,採用熱水輕燙或短時間蒸製,浸蜜,乾燥加工製成的人參產品。
GB/T 19506-2009,3.12.11
西洋參 american ginseng
鮮西洋參(Panax quinque folium L.)的根及根莖洗淨烘乾、冷凍乾燥或其他方法乾燥製成的產品。
蘆頭rhizome
人參主根上部的根莖。
GB/T 19506-2009,3.3
生心raw hard part inside red ginseng
生參內部具有的白色或黃色硬心。
GB/T 19506-2009,3.12.4.13
空心 hollow in the centre
人參內部具有的空隙。
GB/T 19506-2009,3.22
水銹rusty substance in the cuticle
人參表皮呈現鐵鏽顏色的現象。
GB/T 19506-2009,3.17
抽溝shrinking groove
人參因跑漿,導致乾貨表面不平整的現象。
GB/T 19506-2009,3.25
黃皮yellow cuticle
紅參表面出現的黃色表皮。
GB/T 19506-2009,3.12.4.15
病疤scar
人參根因病、蟲、鼠害及機械損傷或人為損傷等原因留下的傷疤。
GB/T 19506-2009,3.19
蟲蛀damage from pest
人參遭蟲蛀的現象。
GB/T 19506-2009,3.23
霉變mould generation
人參變軟發霉的現象。
GB/T 19506-2009,3.24

要求

產地環境
應符合NY/T 391的規定。
原料要求
人參和西洋參製品加工原料應符合綠色食品質量安全要求。蜂蜜應符合NY/T 752的要求。
生產過程
農藥的使用應符合NY/T 393的規定,肥料的使用應符合NY/T 394的規定。
感官
應符合如下的規定。
項目
要求
檢驗方法
保鮮參
活性參
生曬參
紅參
人參蜜片
西洋參
蘆頭
有完整的蘆頭、蘆頭上不得有殘莖
蘆頭完整
蘆頭完整
蘆頭完整
----
蘆頭完整
檢驗方法 人參產品採用GB/T 19506;西洋參產品採用SN/T 0794
主根呈圓柱形、支根齊全
主根呈圓柱形、支根無斷裂、鬚根完整
主根呈圓柱形
主根呈圓柱形、無生心、空心
----
主根呈圓柱形、鬚根齊全
表面
黃白色、無熏硫、無水銹
白色或淡黃白色、無抽溝
白色或黃白色、無水銹、無熏硫、無抽溝
棕紅色或淡棕色、無抽溝、無黃皮
表面沒有積蜜
黃白色或淡黃褐色
病疤、破損
蟲蛀、霉變
雜質
理化指標
應符合如下的規定。
項目
指標
檢驗方法
保鮮參
活性參
生曬參
紅參
西洋參
人參蜜片
水分,%
----
≤12%
≤12% (粉末狀產品除外)≤8.0(粉末狀產品)
≤13.0
20.0-35.0
GB 5009.3
總灰分,%
≤5.0
≤2.0
GB 5009.4
總皂苷,%
≥2.5
≥6.0
≥0.8
GB/T 19506
污染物限量農藥殘留限量
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相關規定,同時符合如下的規定。
項目
指標
檢驗方法
砷,mg/kg
≤0.5
GB 5009.11
鎘,mg/kg
≤0.2
GB 5009.15
汞,mg/kg
≤0.06
GB 5009.17
醚菌酯,mg/kg
≤0.1
GB/T 19648
噻蟲嗪,mg/kg
≤0.1
GB/T 19648
丙環唑,mg/kg
≤0.1
GB/T 19648
異菌脲,mg/kg
≤0.1
GB/T 19648
代森錳鋅,mg/kg
≤0.1
SN/T 0711
苯醚甲環唑,mg/kg
≤0.01
GB/T 5009.218
六六六,mg/kg
≤0.01
GB/T 5009.19
五氯硝基苯,mg/kg
≤0.01
GB/T 5009.19
淨含量
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年第75號的規定,檢驗方法按照JJF 1070的規定執行。

檢驗規則

申報綠色食品的人參和西洋參及相關製品應按照4.4-4.7以及附錄A所確定的項目進行檢驗。其他要求應符合NY/T 1055的規定。本標準規定的農藥殘留限量檢測方法,如有其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部文公告的檢測方法,且其檢出限和定量限能滿足限量值要求,在檢測時可採用。

標籤

標籤
除了應符合GB 7718規定的內容外,用於食品還應標註:
人參食用量≤3g/d,孕婦、哺乳期婦女及14周歲以下兒童不宜食用。

包裝儲存

包裝
應符合NY/T 658的規定。
運輸和儲存
應符合NY/T 1056的規定。

附錄

規範性附錄 綠色食品人參和西洋參產品申報檢驗項目
下表規定了除4.4-4.7所列項目外,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綠色食品生產實際情況,綠色食品人參和西洋參申報檢驗還應檢驗的項目。
污染物項目
項目
指標
檢驗方法
鉛,mg/kg
≤0.5
GB 5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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