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鍛造企業評價準則

《綠色鍛造企業評價準則》是2019年12月2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色鍛造企業評價準則
  • 外文名:Enterprise evaluation criteriaforGreen forging
  • 標準編號:T/DXFFA 1—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12月25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1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蘭鵬光、楊向東、智少勇、閆永紅、張志偉、池喜年、郭堯、張洪、鄭勇、管健、李黎明、閆志偉、王照祥、智還偉、鄔永強、薄培文、蘭鵬偉、王全旺、張景濤、喬國偉、閆佳琪、李戍平、張正斌、郭建斌、宋傑、喬宏偉、閆晨陽、康建傑、李紅霞、李振平。

起草單位

山西金瑞高壓環件有限公司。山西管家營法蘭鍛造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出口法蘭鍛件產品質量技術促進委員會、山西艾斯特耐茨鍛造有限公司、山西寶龍達鍛造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成業鍛造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昊坤法蘭集團有限公司、山西恆躍鍛造有限公司、山西金正達金屬製品有限公司、山西黎明法蘭有限公司、山西雙環重工集團有限公司、定襄縣新世紀機械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鍛造企業評價的準則,包括總則、評價要求、評價程式。 本標準適用於採用熱鍛造方式自行生產鋼製鍛造法蘭、鍛制管件及其它環形鍛件、小型自由鍛件。其它情形可參考採用。

主要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鍛造企業評價的準則,包括總則、評價要求、評價程式。適用於與實現綠色鍛造相關各方的下列需求:
(a)鍛造企業依據本準則要求,通過對各相關要素實施有效控制,包括持續改進,以及保證符合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旨在實現用地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清潔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目標;
(b)第三方評價機構應鍛造企業或其顧客、政府監管部門等相關方委託,以符合本標準的評價結果和證書,證實其符合綠色鍛造企業要求,實現並保持本準則規定的績效;
(c)鍛造企業基於自查自評結果發表自我聲明,或用於內部管理或考核。
本標準適用於採用熱鍛造方式自行生產鋼製鍛造法蘭、鍛制管件及其它環形鍛件、小型自由鍛件。其它情形可參考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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