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製造科學技術進步獎是國家的一個獎項。
“綠色製造科學技術進步獎”由中國機械工程學會榮譽會員、香港安樂工程集團主席潘樂陶先生與其母親黃慕貞女士出資設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色製造科學技術進步獎
- 設立:2011年
- 類型:科學技術進步獎
- 特點:先進性和創新性
基本介紹,總 則,申報與推薦,評 審,異 議,獎 勵,附 則,
基本介紹
中國機械工程學會“綠色製造科學技術進步獎”由本會榮譽會員、香港安樂工程集團主席潘樂陶先生與其母親黃慕貞女士2011年出資設立,旨在根據國民經濟的發展方向,重點表彰和獎勵中國大陸的機電設備製造企業、空調及製冷行業、房屋的節能設計、熱動力系統、低碳技術等綠色製造領域,在節能環保方面做出優異成績的製造企業。
企業的申報必須符合國家倡導的節能環保的綠色經濟發展方向,並取得顯著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對科學技術發展帶有方向性的影響,先進性和創新性並舉,實施有著廣泛的套用前景。
本獎由中國機械工程學會每年組織全國的業內專家進行初評、複評和終評並在網上發布公示。獲獎單位將在中國機械工程學會年會上獲得表彰獎勵, 頒發獎牌及獎金。獎項設一等獎一名,獎金人民幣10萬元;二等獎二名,獎金人民幣各8萬元;三等獎三名,獎金人民幣各5萬元;優秀獎五名,獎金人民幣各2萬元。
綠色製造科學技術進步獎評選辦法(試行)(2013年12月修訂)
總 則
第一條 “綠色製造科學技術進步獎”由中國機械工程學會榮譽會員、香港安樂工程集團主席潘樂陶先生與其母親黃慕貞女士出資設立,旨在表彰和獎勵在節能環保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機械工程製造領域的企業。本獎由中國機械工程學會組織評審與表彰。
第二條 本獎設一等獎一項,獎金人民幣10萬元;二等獎二項,獎金人民幣各8萬元;三等獎三項,獎金人民幣各5萬元;優秀獎五項,獎金人民幣各2萬元。
第三條 參評資格:在節能環保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機械製造領域的企業均有資格參評,參加評選的項目,一般應屬評選年份前兩年度之內完成的。
第四條 《中國機械工程學會綠色製造科學技術進步獎》授予在以下範圍內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
(一) 符合國家倡導的節能環保的經濟發展方向,並取得重大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
(二) 提出新的學術思想、理論和成果有專利或者著作,對科學技術發展有深遠的影響,有先進性和創新性,並有著廣泛的套用前景。
(一) 符合國家倡導的節能環保的經濟發展方向,並取得重大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
(二) 提出新的學術思想、理論和成果有專利或者著作,對科學技術發展有深遠的影響,有先進性和創新性,並有著廣泛的套用前景。
申報與推薦
第五條 本獎由參評單位自願申請,本會理事、專業分會或省區市機械工程學會及相關單位推薦,並填寫申請表並附相關材料。申請書20份(電子版pdf格式傳送至中國機械工程學會,封面註明所在單位、項目負責人姓名及聯繫方式),參評申請書不予退回,請自行備份留底。
第六條 申請上報日期為每年的 5月1 日之前。
第七條 中國機械工程學會工作總部收到推薦材料後進行形式審查,如推薦書的格式、份數不符合要求、簽章不齊、材料不全、填寫不工整,在評審前無法補齊的,不予受理。
形式審查合格後,《中國機械工程學會綠色製造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材料提交評審專家組評審。
形式審查合格後,《中國機械工程學會綠色製造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材料提交評審專家組評審。
評 審
第八條 評審分為初評、複評和終評三個階段。初評由評選工作小組根據參評項目領域請三位以上專家發表意見。初評合格的送專家評審組進行複評,所聘專家不得評審本單位參選的項目。終評將組織所有專家組成員集中評審,並將最終評審結果公布於眾。
第九條 終評時安排參評成果企業作現場匯報並進行答辯,由評審專家組進行討論及表決,投票超過三分之二(含)同意者為通過。本獎各等級評審結果如無合格項目時可空缺。
第十條 評審專家組成員應本著科學、公正、獨立的原則進行評審和行使評審權利,對評審結果負責;對被評審企業的名單、業績、評審過程、評審中評審專家發表的意見及未公布的評審結果等,負有保密責任。評審中如有涉及評審專家本人的情況時,則實行迴避制度。
第十一條 中國機械工程學會工作總部根據需要,可在評審前組織到企業實地考察了解,或請推薦者向評審委員會介紹被推薦項目的有關情況。
異 議
第十二條 本獎入選名單由評選工作小組公布。任何單位或個人,如發現入選成果存在剽竊、作假或成果的主要研究結論不能成立等嚴重問題,可在入選成果名單公布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方式向評審小組提出異議。
第十三條 提出異議的書面材料應包括異議成果的題目、異議內容,支持異議的具體證據或科學依據,以及提起異議者的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聯繫地址、電話等。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異議不予受理。評選工作小組負責處理異議,並對提出異議的單位或個人予以保密。
獎 勵
第十四條 本獎獲獎名單由中國機械工程學會批准並予以公布。在異議期結束之日起15日內,異議事項仍未處理完畢的項目,暫不予獎勵。
第十五條 本成果獎獲得者由中國機械工程學會榮譽會員潘樂陶先生和中國機械工程學會進行獎勵。擇期辦理頒獎儀式,公開表彰。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經中國機械工程學會批准後實施,解釋權屬中國機械工程學會工作總部所有。
2013年12月
綠色製造科學技術進步獎工作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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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10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