廩祿制度名,意為清代綠營在京武職俸銀。按品級頒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營武職俸
- 外文名:The military officer salary
- 分類:廩祿制度名
簡介,歷史,
簡介
廩祿制度名。清代綠營在京武職俸銀與京內外文武官員相同,按品級頒發。但駐在京外之綠營武職俸銀數額,卻與京官有所差異。如京內外文官及八旗武職正從一品為歲支俸銀一百八十兩,而駐外綠營武職從一品(綠營武職無正一品者)俸銀為八十一兩六錢九分三厘有奇。
依次而下,正二品俸銀為六十七兩五錢七分五厘有奇,從二品為五十三兩四錢五分七厘有奇,正、從三品為三十九兩三錢三分九厘有奇,正、從四品為二十七兩三錢九分三厘有奇,正、從五品為十八兩七錢五厘有奇,正、從六品為十四兩九錢六分四厘有奇,正七品為十二兩四錢七分一厘。此外,綠營武職官除正俸外,另支給薪銀。從一品歲支薪銀一百四十四兩,正、從二品薪銀與從一品同,正、從三品歲支薪銀一百二十兩,正、從四品歲支薪銀七十二兩,正、從五品歲支薪銀四十八兩,正、從六品歲支薪銀三十三兩三分五厘有奇,正七品歲支薪銀二十三兩五錢二分九厘。
歷史
順治五年(1648) 題準,綠營武官除俸薪銀外又可按職務歲支蔬菜燭炭銀、心紅紙張銀及案衣什物銀等項:其提督歲支蔬菜燭炭銀一百八十兩、心紅紙張銀二百兩、案衣什物銀一百兩;總兵官歲支蔬菜燭炭銀七十二兩、心紅紙張銀一百零八兩、案衣什物銀五十兩;參將歲支蔬菜燭炭銀四十八兩、心紅紙張銀三十六兩、案衣什物銀二十四兩;游擊歲支蔬菜燭炭銀三十六兩,其餘皆同於參將;都司歲支蔬菜燭炭銀十八兩、心紅紙張銀二十四兩、案衣什物銀十六兩;守備歲支蔬菜燭炭銀十二兩、心紅紙張銀十二兩、案衣什物銀八兩;千總歲支廩給銀四十八兩,把總歲支廩給銀三十六兩。其京師巡捕五營自副將以下、把總以上,除按品支俸銀外,每員每月加支米一石,並給養廉銀兩。參見“京官養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