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春縣司法局是綠春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春縣司法局
- 成立時間:1981年
- 辦公地址:綠春縣迎春路169號附7號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歷史沿革
1981年綠春縣人民政府成立司法科,屬政府下屬科室,1983年司法科下設縣法律顧問處。1984年1月4日司法科改為綠春縣司法局,同時在縣轄8區1鎮設司法助理員9人。 1988年前司法局沒有單獨的辦公用房。一直在縣政府辦公樓辦公。1988年,縣政府在老交通局與民政局中間劃撥土地另建辦公樓(現公務員小區2幢),1989年新辦公樓建成。 隨著司法行政隊伍的不斷擴大,為解決業務辦理分散的現狀,辦公用房不足的問題,於2012年6月在地稅局旁新建辦公業務用房,於2013年11月搬遷辦公。經過37年的發展,我縣司法行政隊伍得到了擴大,職能更加明晰,機構和人員配置日趨合理化,為綠春縣經濟跨越式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負責全縣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監督、指導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補償工作;負責縣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補償案件的處理工作。
(四)承相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五)負責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負責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六)負責擬定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管理律師、法律援助、公證工作;指導、監督仲裁和基層法律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八)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九)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的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和下屬事業單位和人事工作。
(十)完成縣委和縣政府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縣委依法治縣辦秘書股負責處理縣委依法治縣辦日常事務,縣司法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縣委依法治縣辦有關工作,接受縣委依法治縣辦的統籌協調。
(十二)政治處負責管理本系統和下屬事業單位、派出機構的幹部管理、幹部監督工作;負責局管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退休人員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及人事工作;負責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黨組的日常事務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思想政治、組織宣傳等工作;承辦本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擬定本系統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領導分工
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和歐
內設機構
2019年,根據《綠春縣深化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將縣司法局的職責以及縣政府法制辦的工作職責等整合,重新組建縣司法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同時,內設辦公室(縣司法局行政系統應急處突指揮中心)、法治調研與督察股、社區矯正工作管理股、行政複議與應訴股、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普法與依法治理股、人民參與促進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裝備財務保障股。科技信息股10個股室及政治處。
中共綠春縣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綠春縣司法局,四鎮五鄉設司法所9個。
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入選第三批紅河州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單位公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