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音像資料館

綜合音像資料館

綜合音像資料館【注音】zōnghéyīnxiàngzīliàoguǎn。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綜合音像資料館
  • 拼音:zōnghéyīnxiàngzīliàoguǎn
【釋義】是指收集廣播影視節目及其他各類音像資料(包括各種具有保存和參考價值的磁帶、唱片、光碟、磁碟等視聽載體),並進行綜合利用的專門機構。從事音像資料的收集、整理、利用和保護及其他相關活動。而行業音像資料機構是服務於本行業的進行音像資料信息研究的專門機構。
根據1996年12月廣播電影電視部頒布的《音像資料管理規定》,“設立綜合音像資料館,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必須是事業性質的單位;
(二)具有不少於10人的事業編制名額,其中專業人員名額不得少於60%;
(三)具有必要的開辦經費;
(四)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標準的資料庫房和其他必需的業務用房;
(五)具有與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業設備;
(六)每年具有不少於50萬元的以保證開展業務、維護和更新設備的經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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