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評標價法

綜合評標價法是指以投標價為基礎,將評定各要素按預定的方法換算成相應的價格,在原投標價上增加或扣減該值而形成評標價格,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書為最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綜合評標價法
  • 基礎:投標價
  • 考慮因素:交貨期付款條件設備性能生產能力
  • 目標: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書
簡介,詳情,

簡介

採購機組、車輛等大型設備時,較多採用這種方法。評標時除投標價格以外還需考慮折算價格的因素,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詳情

第一, 交貨期。以招標檔案規定的具體交貨時間作為標準,當投標書提出的交貨期早於或遲於規定時間一定範圍之內,則按投標價的某一百分比計算評標折算價。(對於工程設備一般不給予提前交貨的評標優惠,因為施工還不需要時的提前到貨,不僅不會使項目法人獲得提前收益,反而要增加倉儲管理和設備保養費。)
第二, 付款條件。投標單位應按照招標檔案中規定的付款條件來報價。當投標單位支付要求的偏離條件在可接受範圍內的情況下,按招標檔案中規定的貼現率換算成評標時的淨現值,調整投標報價後作為評標價格。
第三, 設備性能、生產能力。投標設備應具有招標檔案技術規範中規定的性能、生產能力。如果所提供設備的性能、生產能力中某些非關鍵性技術指標沒有達到技術規範要求的基準參數,則每種參數的某一百分比計算折算價,將其加到投標價上去。
第四, 零配件和售後服務。零配件一般以設備運行兩年內各類易損備件的獲取途徑和供應價格作為評標要素。售後服務內容一般包括安裝監督、設備調試、提供備件、負責維修、人員培訓等工作。如果這些費用已要求投標單位包括在投標價之內,則評標時不再考慮這些因素,反之則應將投標單位填報的備件價格、可能需購置的數量,以及售後服務價格加到投標價上去。
第五, 從交貨地到安裝地的運輸費用。這部分為招標單位可能支付的額外費用包括運費、保險費和其它費用。如運輸超大件設備需要對道路加寬、橋樑加固所需支出的費用等。換算為評標價格時,可按照運輸部門(鐵路、公路、水運)、保險公司,以及其它有關部門公布的取費標準,計算貨物運抵最終目的地將要發生的費用。
綜合評標價法是指以投標價為基礎,將評定各要素按預定的方法換算成相應的價格,在原投標價上增加或扣減該值而形成評標價格,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書為最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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