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是指上步驟半成品成本轉給下步驟時,用“自製半成品”或“
原材料”等綜合成本項目在成本計算單中反映。即當下步驟耗用上步驟半成品時,將其成本綜合計入“自製半成品”或“原材料”科目內,而不考慮上步驟半成品成本的原始構成。這種方法,既簡便易懂,又能分別反映各步驟耗用的半成品及本身發生的費用。但它不能反映完工
產品成本構成的原始項目。在編製成本報時,必須進行成本還原。即採用一定的方法,將“自製半成品”或“原材料”綜合項目分解為以
原始成本項目反映的
成本。
特點
綜合結轉法的特點是將各步驟所耗用的上一步驟半成品成本,以“原材料”,“直接材料”或專設的“半成品”項目,綜合記入各該步驟的產品成本明細賬中。
綜合結轉,可以按照半成品的實際成本結轉,也可以按照半成品的計畫成本(或定額成本)結轉。
(一)按實際成本綜合結轉
採用這種結轉方法,各步驟所耗上一步驟的半成品費用,應根據所耗半成品的實際數量乘以半成品的實際單位成本計算,由於各月所產半成品的實際單位成本不同,因而所耗半成品實際單位成本的計算,可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使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及後進先出法等方法。
假定某工業企業的甲種產品生產分兩分發給個步驟,分別由兩個車間進行。第一車間生產半成品,交半成品庫驗收;第二車間按照所需數量向半成品庫領用。第二車間所耗半成品費用按全月一次加權平均單位成本計算。兩個車間月末在產品均按定額成本計價。
(二)按計畫成本綜合結轉
採用這種結轉方法半成品日常收發的明細核算均按計畫成本計價;在半成品實際成本計算出來後,再計算半成品差異率,調整領用半成品計畫成本。而半成品收發的總分類核算則按實際成本計價。
為了調整所耗半成品的成本差異,自製半成品明細賬不僅要反映半成品收發和結存的數量和實際成本,而且要反映其計畫成本,以及成本差異額和成本差異率。在產品成本明細賬中,對於所耗用半成品的成本,可以直接按照調整成本差異後的實際成本登記;也可以按照計畫成本和成本差異分別登記,以便於分析上一步驟半成品成本差異對本步驟成本的影響。如採用後一種做法,產品成本明細賬中的“半成品”項目,應分設“計畫成本”“成本差異”“實際成本”三欄。
累計成本差異 = 累計實際成本 - 累計計畫成本
累計成本差異率=累計成本差異/累計計畫成本*100%
本月減少的實際成本=本月減少的計畫成本*(1+成本差異率)
本月所耗半成品應分配的成本差異=本月所耗半成品的計畫成本*成本差異率
(三)綜合結轉法成本還原
採用綜合結轉法結轉半成品成本,各步驟所耗半成品的成本是以“半成品”或“原材料”項目綜合反映的。這樣計算出來的產成品成本,不能提供按原始成本項目反映的成本資料;在生產步驟較多的情況下,逐步綜合結轉半成品成本以後,表現在產成品成本中的絕大部分費用,是最後一個步驟所耗半成品的費用,其他費用只是最後一個步驟的費用,在產品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很小。這顯然不符合企業產品成本的結構(也就是和項成本之間的比例關係)的實際情況,因而不能據以從整個企業的角度來考核與分析產品成本的構成和水平。
計算還原分配率計算公式為:
還原分配率=本月本步所耗上一步驟半成品成本合計/本月所產該種半成品成本合計
類型
綜合結轉,可以按照半成品的實際成本結轉,也可以按照半成品的計畫成本(或定額成本)結轉。
1、按實際成本綜合結轉
採用此法,各步驟所耗上一步驟的半成品費用,應根據所耗半成品的實際數量乘以半成品的實際單位成本計算。因各月所產半成品的實際單位成本不同,所耗半成品實際單位成本的確定,可選擇使用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等。
2、按計畫成本綜合結轉
採用此法,半成品日常收發的明晰核算按計畫成本計價;在半成品實際成本計算出來後,再計算半成品差異額和差異率,調整領用半成品計畫成本。而半成品收發的總分類核算則按實際成本計價。
優點:
(1)可簡化和加速半成品核算和產品成本計算工作。
(2)便於各步驟進行成本的考核和分析。
優缺點
(1)優點:可在各生產步驟的產品成本明細帳中,反映各該步驟完工產品所耗半成品費用的水平和本步驟加工費用的水平,有利於各生產步驟的成本管理。
(2)缺點:為了從整個企業的角度反映產品成本的構成,加強企業綜合的成本管理,必須進行成本還原,從而須增加核算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