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判斷法

綜合判斷法是指綜合判斷法是指通過綜合有關經營管理人員的判斷意見作出預測方案的方法。在企業中,參加預測的對象可以是廠長經理、經管人員、業務人員,或是批發部門、生產單位、顧客等。各自發表不同意見,互相討論分析,互相補充,最後找出問題的中心,然後作出比較完整的預測意見和結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綜合判斷法
  • 類別:一種多人思考綜合方式
步驟,特點,缺點和優點,

步驟

第一、由企業廠長、經理根據本企業經營管理的需要,向有關部門(經管部門、財會部門、業務部門等)提出預測項目和預測時間要求,並提供綜合信息資料;
第二、由接受預測的有關部門根據廠長、經理的要求和提供的信息資料,綜合經驗等提出各自的預測方案;
第三、把有關部門的預測方案加以綜合分析判斷,確定企業的綜合預測值。

特點

綜合判斷法較為簡單實用,而且綜合了各類專家的預測意見,準確性相對較強。
綜合判斷法由於在市場競爭激烈變化時能考慮到各種非定量的社會、政策、政治因素,使預測更符合客觀現實,並且簡便易行,在市場預測中有很大的實用性。但由於參加預測的各類人員在企業中所處的地位不同,對市場信息的判斷,分析能力和角度也不同,其預測值仍有其局限性。
由於企業中的業務人員,經管人員和廠長、經理最了解市場的動向,因此,在進行銷售預測時;要充分聽取他們的意見,加以歸納,分析判斷,然後作出綜合判斷預測。

缺點和優點

這種預測方法,雖然是憑藉人們對客觀現象規律性的認識,帶有主觀性,並受預測者的情緒、經驗知識、業務水平、分析能力以及攀握的信息量大小等方面因康的局限,但是,它既調動了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預測的積極性,又能夠綜合各種因素分析縱橫情況,結合上下意見來制定反映客觀實際的預測方案,是信息企業目標管理計畫管理中應南的具體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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