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與自然

經驗與自然

《經驗與自然》是美國哲學家約翰·杜威創作的哲學著作,1926年初版,1929年修訂再版。全書包括一篇原序和十章。該書全面系統地闡述了“經驗的自然主義”(或稱“自然的經驗主義”)的理論體系。該書宣稱,經驗的自然主義是凌駕於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之上的第三條哲學路線;它把自然與經驗融為一體,用一個“兼收並蓄”的經驗囊括了世界上的一切。精神與物質,主體與客體,全都從這個“統一的經驗整體”分化出來。書中認為經驗是人的有機體與環境適應活動的產物,反對把經驗單純視為心理現象,主張經驗首先是行動過程,並提出了工具主義的真理觀。

《經驗與自然》是一本闡述實用主義哲學的代表著作。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經驗與自然
  • 外文名稱:Experience and Nature
  • 作者:【美】約翰·杜威
  • 類別:哲學
  • 首版時間:1926年
  • 字數:316000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創作背景,作品思想,作品影響,作品評價,出版信息,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經驗與自然》以經驗自然主義為核心,系統述了作者的實用主義哲學。杜威認為經驗自然主義是一種哲學方法而不是本體論,它強調了對經驗的信念。杜威認為哲學的任務是在不穩定的經驗事物中尋求穩定的東西。但不是想達到固定的物質或精神實體,而只當作一種不斷進行的實際活動和過程。
該書還對工具主義認識論作了具體論述,指出人之所以能運用語言和思維作為工具來與自然界發生聯繫的原因,以及建立人與自然之間的連續性是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又從心靈的個體性和主觀性出發,通過說明個人的創導、發明的特性與自然的可變性、特殊性、偶然性的關係,論述了人的主觀能動性;還論述了身心關係、意識的意義、藝術、價值的本質以及關於批判等問題。杜威認為批判對經驗的各個方面都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哲學應當成為關於批判的一種概括性理論。哲學對於生活和經驗的最高價值就在於它不斷為經驗的一切方面(信仰、制度、行動、生產等等)發現的價值進行批判提供工具。杜威強調將自然和經驗割裂開來的哲學是進行這種批判的主要障碑,而該書所述的經驗自然主義的根本目的就是用連續性的觀點來代替傳統的觀點,從而促進哲學批判。

作品目錄

原序
第一章 經驗與哲學方法
第六章 自然、心靈和主觀
第二章 存在是動盪的和穩定的
第七章 自然、生命和身心
第三章 自然、終結和歷史
第八章 存在、觀念和意識
第四章 自然、手段和知識
第九章 經驗、自然和藝術
第五章 自然、溝通和意義
第十章 存在、價值和批評

創作背景

在哥倫比亞大學的二十多年(1904年杜威因故離開芝加哥大學到哥倫比亞大學任教至該書創作時間1925年),總的說來,杜威的生活是比較愉快的。在這裡杜威遇到了學術上的一個諍友F.J.伍德布里奇(F.J. Woodbridge)。伍德布里奇比杜威早兩年到達哥倫比亞大學,雖然比杜威年輕很多,學術知名度也比杜威低的多,但在管理方面頗有才華,而且胸懷寬廣,於1911年擔任哲學系主任和研究生院院長。杜威此時更為關注自己學術思想的闡發,極少對哲學系的事情發表個人的看法。杜威與哲學系的教師的關係談不上密切,但他們都極為友好,經常對杜威的著作做出評價,其中最為持久的就是作為系主任的伍德布里奇。他的這一做法使杜威不得不保持學術上的警覺。伍德布里奇本人也提出了一種自然主義的觀點,但他同時堅定地提倡實在論,而杜威則不願意把經驗著的自我和被經驗的世界截然分開。伍德布里奇對此難以苟同。於是,杜威就不得不設法完善自己的觀點。這個過程持續了相當長的時間,最終的結果體現在20年代出版的《經驗與自然》(1925年)和《確定性的追求》(1929年)之中。曾與杜威是哥大哲學系同事的J.H.蘭達爾(John Herman Randall)認為,這兩部著作的問世與伍德里奇的激發有很大關係,他說,“伍德布里奇的作用是深層次的。他敦使杜威放棄了他的經驗哲學中的剩餘的唯心主義的表述方式,在一種更為自然的意義上進行思考和談論,開出一種經驗的形上學,作為他關於人類的生活和文化的思考的本體結論。《經驗與自然》是杜威後期實驗論自然主義的根本性宣言,也可能是杜威著作中最能經得起時間淘汰的一部,最為清楚地顯示了伍德布里奇的影響”。

作品思想

《經驗與自然》著重表述了以下幾方面思想。
1.傳統哲學的非經驗方法與形上學有著內在的關聯。
杜威認為,之所以要討論經驗方法問題,特別是關於自然與經驗之間的關係問題,是因為傳統哲學家們往往把人與經驗同自然界截然分開,這些哲學家認為,經驗的發生是太偶然太零散了,以至在涉及自然界的本質時它就沒有任何重要性了,有些人甚至認為,經驗是人們認識自然的障礙,“它是把自然界從我們眼前遮蔽起來的一個帳幕。”因而,為了能夠“超越這個帳幕”,人們只好引入理性或直覺的方法,即“非經驗的方法”。
杜威認為,傳統哲學之所以採用“非經驗的方法”是有其特定原因的,“人發現他自己生活在一個碰運氣的世界;他的存在,說得粗俗一些,包括著一場賭博。這個世界是一個冒險的地方;它不安定,不穩定,不可思議地不穩定。它的危險是不規則的,不經常的,講不出它們的時間和季節的。”可以說,人的存在的狀態是不可靠和穩定糾纏在一起,而哲學的任務就是討論“有關動盪的和確定的東西、不完備的和完滿的東西、重複的和變化的東西、安全可靠的和危險的東西之間連線的程度和樣式的問題”,即哲學力圖告訴人們,必須把握動盪世界之後的“規則”、“規律”或“本質”,因為正是這些“規則”、“規律”或“本質”才給人們的生活提供了指導,只有把握了它們,人們才能從容不迫地應付危機四伏的生活,安然涉過險境。
傳統哲學家們在完成上述任務時,運用了“非經驗的方法”,因而,他們為了把握“規則”、“規律”或“本質”,就不得不通過反省、直覺、理性等思辯的方式在動盪不定的世界之後設定了諸如“實體”、“絕對”、“本體”這樣的抽象的東西,並進而在主體與客體、心和物、經驗與自然之間劃出了固定不變的界限,使它們變成了兩種絕對獨立的實體,“在非經驗方法看來,客體和主體、心和物(或者無論所用的字眼和觀念是什麼)乃是分開的和獨立的。
杜威提出,由非經驗方法導致的形上學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因為它們重視統一性、必然性、共相和永恆性,而忽視分歧性、偶然性、殊相和變化。
杜威認為,就非經驗的哲學方法本身而言,它有八個方面的致命弱點:首先,由於它輕視經驗,所以它“沒有實證,甚至連檢驗與核對也無從著力”;其次,“通常經驗的事物沒有象它們通過科學原則與推理的媒介而被探討時那樣獲得在意義方面的擴大和豐富”,即,由非經驗方法得出的結論遠離生活、單調乏味;最後,“由於缺少了這樣一種功能,便回過來在哲學題材本身產生了一種反應。這種題材,由於沒有被用來觀察它在通常經驗中所導致的結果,以及它所提供的新的意義從而經受到檢驗,於是就變成專斷的和凌空的——亦即所謂‘抽象的’了”。這就是說,傳統形上學家們運用非經驗方法去把握那事實上不存在的抽象實體,這種企圖本來就如同“以砂結繩”,可是,他們為了能夠把握這些無邊無際的東西,只好又去努力虛構抽象、思辯的理論體系,這樣,越來越抽象的理論體系構造了新的抽象實體,而新的抽象實體又需要有更加抽象和思辯的理論體系,結果必然會導致“惡性循環”。正因為如此,哲學的聲譽越來越糟,哲學的市場越來越小,“作為這三個缺點得來的惡果,我們發現有那樣一種非常的現象,表現在許多有文化修養的人們對任何形式的哲學都發生了反感”。
所以,擺在哲學面前的緊迫任務就是,以經驗的方法代替非經驗的方法,因為“經驗的方法和哲學思考中所套用的其他方法之間的對立,以及由經驗的方法所產生的結果和那些公開承認是用非經驗的方法獲得的結果之間,有著驚人的差異,這就使得我們討論關於經驗對於哲學在方法論上的重要意義,成為適時的,而且確實是不可避免的了”。對於這種哲學方法的變革帶來的後果,杜威持樂觀主義態度:“假使在幾十年內禁止使用如‘心靈’、 ‘物質’、‘意識’等這些名詞,……那么我們會發現我們很多的問題就簡單化得多了。”
2.經驗方法的哲學涵義。
杜威承認,在現代哲學中必須引入經驗方法,並非他自己的獨創,而是他把現代科學方法具體運用到哲學中的結果。杜威認為,現代自然科學的發展使人們對經驗的理解發生了變化,因為實驗科學證明人可以控制環境,經驗變成了建設性的和自我調整的手段,所以,“在自然科學中經驗和自然是聯合在一起的”,“如果研究者要把他所發現的東西當作真正科學的東西來研究,那么他就必須利用經驗的方法。”也正是從這一意義上說,自然科學方法與社會科學方法具有同一性或相似性。
從經驗方法出發,杜威得出了以下幾個獨特的見解:
第一,經驗是無所不包的整體。杜威認為,經驗就是做事情,它屬於生活和實踐的範圍,是一個廣泛的文化概念,它包括人與環境相互作用過程中的一切因素。這樣,經驗就是主觀和客觀因素的“兼收並蓄的統一體”,“‘經驗’是一個詹姆士所謂具有兩套意義的字眼,好象它的同類語生活和歷史一樣,它不僅包括人們做些什麼和遭遇些什麼,他們追求些什麼,愛些什麼,相信和堅持些什麼,而且也包括人們是怎樣活動和怎樣受到反響的,他們怎樣操作和遭遇,他們怎樣渴望和享受,以及他們觀看、信仰和想像的方式——簡言之,能夠經驗的過程,‘經驗’指開墾過的土地,種下的種籽,收穫的成果以及日夜、春秋、乾濕、冷熱等等變化,這些為人們所觀察、畏懼、渴望的東西;它也指這個種植和收割、工作和欣快、希望、畏懼、計畫、求助於魔術或化學、垂頭喪氣或歡欣鼓舞的人……它在其基本的統一之中不承認在動作與材料、主觀與客觀之間有何區別,但認為在一個不可分析的整體中包括著它們西個方面。”
杜威進而提出,這個統一體就是哲學的出發點,“現代經驗法是能夠公正地對待‘經驗’這個兼收並蓄的統一體的唯一方法。只有它才把這個統一的整體當作是哲學思想的出發點。”
第二,經驗在自然之中。杜威認為,實用主義哲學就是關於自然與經驗的關係的一般理論,而根據經驗的方法,經驗與自然是一致的,“普通常識證明了經驗既是關於自然的,也是發生在自然以內的(experience is of as in nature)。”所謂經驗在自然之中,一方面是說經驗不是主觀的觀念,而是被經驗到的那些自然事物,即經驗等於人們所經驗的自然,“被經驗到的並不是經驗而是自然——岩石、樹木、動物、疾病、健康、溫度、電力等等。在一定方式之下相互作用的許多事物就是經驗;它們就是被經驗的東西。當它們以另一些方式和另一種自然對象——人的機體——相聯繫時,它們就又是事物如何被經驗到的方式”;所謂經驗在自然之中的另一層意思是說,經驗具有工具性,它是溝通經驗著的人與自然之間的橋樑,經驗“能透入自然,達到它的深處,以至還可以擴大對它的掌握;經驗向四面八方掘進,因而把原來蘊藏著的東西發掘了出來——正如礦工們把從地下掘出的寶藏高高地堆在地面上一樣。”
第三,經驗是真正的實在。在杜威看來,既然經驗是人的機體和環境相互作用的一個統一的整體,那么經驗就是唯一的實在。至於傳統形上學中的重要範疇,如“物質”等,其實只代表了自然的某個特性,它們並沒有任何本體論的意義,“我們所謂物質的東西乃是自然事情所具有的那個特徵……物質不是事情或過程的原因或來源;不是一個絕對的君主,不是解釋的原理;不是在變化背後或下面的實質……物質這個名字系指一個活動著的特性,而不是一個實體。”這就是說,經驗活動既創造了認識的對象——實在,同時也創造了活動的主體。從這個意義上說,主體的作用不可低估,人們應當“承認主體是經驗的中心,並隨著發展了‘主觀主義’,這標誌著一個巨大的進步”。在這裡,杜威實際上是強調了他在《哲學的改造》中提出的經驗本身就包含著聯繫和組織的原理的觀點。
3.經驗主義方法注重自然的意義。
在《哲學的改造》中,杜威提出了工具主義的觀點,他認為思想、概念、理論等不過是人們為了達到某種預期的目的而設計的工具,“如果觀念、意義、概念、學說和體系,對於一定環境的主動的改造,或對於某種特殊的困苦和紛擾的排除確是一種工具般的東西,它們的效能和價值就全繫於這個工作的成功與否。如果它們成功了,它們就是可靠、健全、有效、好的、真的。如果它們不能排除紛擾,免脫謬誤,而它們作用所及反致增加混亂、疑惑和禍患,那么它們便是虛妄。”在《經驗與自然》中,杜威進一步發揮了這一思想,提出了經驗主義方法應當注重對意義的研究的觀點。
杜威認為,經驗活動的直接後果就是發現和賦予事情以意義。具體地說,第一,從人類的總的社會生活來說,人們特有的需要就是占有和欣賞事情的意義。科學和常識都證明,動物完全是憑本能在活動,沒有什麼預見性和目的性,人與其它動物不同,人是有理智的動物,他的一言一行都可以具有明確的目的性,而人類最明顯的目的就是欣賞事情的意義。比如,在小孩眼裡,蘋果的意義是可以吃;畫家會注意到它的審美意義;植物學家會想到它的生物意義。所以,杜威說:“所謂有用的就是滿足需要。人類特有的需要就是去占有和欣賞事物的意義,而這種需要在傳統的對於‘有用’這個概念中卻被忽視而未曾予以滿足。”第二,哲學就是把事情變為對象,對象就是在考慮之下給予事情的意義。杜威認為,哲學可以使人看到希望,哲學家是從方法論的角度向人們揭示事情的意義,“我們生活的一大部分都是在一種和真假無關的意義領域中進行的。哲學的正當工作就是解放和澄清意義,包括在科學上已經證實的意義。”簡而言之,在以前哲學歷史的長河中,哲學的路子之所以越來越窄,其重要原因就是哲學理論離意義太遠了,因此,“哲學必須明顯地留意到:反省的任務就是把自然而然發生的和自然而然地影響我們的事情,藉助於對這些事情可能發生的後果所進行的推論,轉變成為對象。對象就是在考慮之下所給與事情的意義。”
杜威認為,以經驗方法得出的意義有兩方面的內容:第一,意義就是意旨,“意義基本上就是意旨(intent),而意旨並不是個人的,即並不是私有的,與別人無關的。甲企圖通過乙的行為的中介或途徑以求終究占有這朵花;乙則在滿足甲的企圖中企圖協同合作——或進行相反的動作。”簡要地說,意義就是想要獲得的、意向性的東西。第二,意義是共同參與。意義不是什麼孤立的東西,單獨的東西無所謂意義,僅僅有人也沒有什麼意義,意義一定要存在於人與對象之間的互動作用,有關聯才有意義,“人和事物必須同樣成為在一個共享的後果中的手段。這種共同的參與就是意義。”
與意義的含義密切相關,意義也有兩個非常明顯的特徵。一個顯著的特徵是意義的客觀性。之所以說意義具有客觀性,不僅是因為,作為經驗產物的實在的意義雖然打上了人的烙印,但是,一旦某一意義產生出來了,它就不會聽任人的主觀意志的隨心所欲的擺布;這還因為,意義的材料是客觀的,而意義正是由這些材料構成的;更重要的是因為,意義首先是一種共同的參與,它在某個意義上是“外在於”材料的,同時也是“外在於”人的,“意義是客觀的,因為它們是自然交相作用的一些樣式;是這樣的一種交相作用,即雖然基本上是有機物之間的交相作用,但是也包括有生物以外的事物和能在內。”意義的另一個最顯著的特徵是意義的共同性或普遍性。具體地說,它具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第一;意義是“在言者、聽者以及言語所涉的事物之間共同的一個東西”;第二,從意義是一個行動方法的角度來說,“方法是一般性的,雖然它所運用的事物是特殊的”:第三,有一部分意義,無論它們是人們想往的和喜歡的或者是人們懼怕的和厭惡的,都是在人們的共同的社會活動之中共同地發展起來的意義,並不能為某一集團、某個群體和個別人所獨占,意義“並不是代表任何個別集團利益的”。

作品影響

托馬斯・門羅深受杜威哲學的影響,特別是杜威的《經驗與自然》一書給了門羅的思想諸多的啟示,從而創作出《走向科學的美學》。

作品評價

當代湘潭大學博士生導師季水河:《經驗與自然》是美國實用主義美學正是產生的標誌。
當代中南大學教授徐陶:《經驗與自然》是杜威在基本哲學思想方面的一部重要著作。

出版信息

在中國,商務印書館於1960年出版了由傅統先翻譯的《經驗與自然》譯本;2014年出了修訂版;2015年再次出版,並歸為“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之中。2005年,江蘇教育出版社出版了由傅統先翻譯的《經驗與自然》譯本;2012年中國人民大學也出版社出版了由傅統先翻譯的《經驗與自然》譯本。

作者簡介

約翰·杜威(John Dewey,1859-1952),美國實用主義哲學家,他於1879年畢業於佛蒙特大學,後進霍普金斯大學研究院師從皮爾士,1884年獲博士學位,此後相繼在密西根大學、芝加哥大學、哥倫比亞大學任教。“五四運動”前後他曾來中國講學,促進了實用主義在中國的傳播。他的主要哲學著作有《我們如何思維》(1910)、《哲學的改造》(1920)、《人性與行為》(1921)、《經驗與自然》(1925)、《確定性的尋求》(1929)、《人的問題》(1946)、《認知與所知》(1949)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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