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驗去判斷參評因素權重的一種方法,即按影響資源的強度然後用各因子之和的相應數來表示其評價質量。資源評價因子的總指數不是各因數相加,而是各因素的指數積的開方值。 採用該方法更能反映資源質量等級的實際情況。如當某一評價因素的指數較低時,將會對資源評價單元的總指數產生的影響比指數和法顯著,從而降低資源的質量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