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評價職能

經濟評價職能亦稱審計諮詢職能。指通過審計對經濟活動的結果、計畫、方案和決策等,是否先進可行,所進行的評估判斷和諮詢功能。它主要反映在效益審計方面。對被審單位進行經濟評價的過程,同時也是肯定成績、發現問題的過程。所以審計建議是圍繞評價而產生,是評價職能的體現,即針對問題、分析原因、查清責任、提出改進經濟組織、提高效率和效益的意見和建議。

有的學者將其總結抽象為審計諮詢職能或審計建議職能。並認為隨著審計工作的深入發展,這一職能將越來越清楚地顯現出來,並將是審計的發展和生命力的所在。也有的學者對評價職能的提法持有異議,認為應歸併於經濟管理職能範圍,或者稱其為諮詢服務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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