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及賦稅之原理》以邊沁的功利主義為出發點,把分配問題作為論述的中心,運用了古典政治經濟學發展起來的抽象法。里嘉圖認為,人類行為的準則是個人利益,是追求個人功利,即尋求快樂和避免痛苦,而個人追求個人利益同整個社會的利益是一致的,符合社會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他實際上是站在工業資產階級立場上,把資本家追求利潤的個人利益與生產發展、社會財富增加和社會進步看作是一致的。他的研究方法帶有形上學的片面性,把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和制度看作是永恆的、不變的。《一力文庫·經濟學及賦稅之原理》全書分為32章,結構比較鬆散。里嘉圖的政治經濟學理論主要內容完全包括在前六章中,其他各章則是里嘉圖理論原則的運用或是對其原理的解釋和補充。第一章論價值,還論述了工資、利潤,第二章論地租。里嘉圖在《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中批判地繼承了斯密的勞動價值論,並以勞動價值論為基礎,論述了工資、利潤和地租,說明了工資和利潤、利潤和地租的對立,從而揭示了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資產階級和地主階級之間的對立和鬥爭。他還論述了貨幣理論、對外貿易中的比較成本學說、賦稅的一般原理和原則。該書對政治經濟學理論作出了重要發展,使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達到了完成階段。《一力文庫·經濟學及賦稅之原理》買中文版贈送英文版。
基本介紹
- 書名:一力文庫019:經濟學及賦稅之原理
- 作者:里嘉圖 (Ricardo.David)
- 出版社:上海三聯書店
- 頁數:276頁
- 開本:16
- 品牌:鳳凰壹力
- 外文名:On The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 And Taxation
- 譯者:郭大力
- 出版日期:2008年8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542627856, 9787542627858
- 類型:經濟管理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著名馬克思主義翻譯家郭大力王亞南在翻譯《資本論》前將此書譯成中文獻給我國讀者。
作者簡介
圖書目錄
原序
第三版小引
第一章 價值論
第二章 地租論
第三章 礦山地租論
第四章 自然價格與市場價格論
第五章 工資論
第六章 利潤論
第七章 國外貿易論
第八章 賦稅論
第九章 原生產物稅
第十章 地租稅
第十一章 什一稅
第十二章 土地稅
第十三章 金稅
第十四章 房屋稅
第十五章 利潤稅
第十六章 工資稅
第十七章 對原生產物以外諸商品的賦稅
第十八章 濟貧稅
第十九章 論貿易通道的突變
第二十章 價值與富之不同的性質
第二十一章 蓄積對於利潤利息的影響
第二十二章 輸出的獎金和輸入的禁止
第二十三章 生產獎金論
第二十四章 亞當斯密的地租學說
第二十五章 殖民地貿易
第二十六章 總收入與純收入
第二十七章 論通貨與銀行
第二十八章 論富家貧國金穀物及勞動的比較價值
第二十九章 生產家支付的賦稅
第三十章 論需要供給對於價格的影響
第三十一章 論機械
第三十二章 馬爾薩斯的地租學說
附錄一 引用各書題名
附錄二 幾個音譯的字
文摘
第一節 一件商品的價值,或所能換得的他種商品的數量,乃定於生產所必要的相對勞動量,非定於勞動報酬的多寡。
亞當斯密曾說:“價值一辭,有兩種不同的意義,它有時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時表示因占有其物而取得的對於他種貨物的購買力。前者叫做使用上的價值,後者叫做交換上的價值。”又說:“使用價值很大的東西,其交換價值往往極小,甚或絕無。反之,交換價值很大的東西,其使用價值往往極小,甚或絕無。”水與空氣,是極有用的,為生活所不可少,但在普通情狀下,它們不能交換任何物品。反之,與空氣水比較而言,金的用處是很少的,但它能換得許多貨物。
效用不是交換價值的尺度,但為交換價值所不可少。若某商品全無效用,換言之,全然不能滿足我們的欲望,那無論它怎樣稀少,無論生產所必要的勞動量若干,它終不能有交換價值。
有用商品的交換價值,得自兩個泉源——一個是稀少性,一個是生產所必要的勞動量。
有些商品的價值,單由稀少性而定。勞動既不能增加它的數量,它的價值亦不能因供給增加而減低。例如稀有的雕像,圖畫,稀有的書籍古錢。又如珍貴的葡萄酒,其葡萄由特殊土壤栽培,其品質特殊,分量有限,其價值無關於生產必要的勞動量。價值變動,全然按照欲得者之資力與欲望。
但在市場上,這類商品的種類不多。在人類所欲得的貨品中,最大的部分,是由勞動而生。投下了生產所必要的勞動,這類物品即可無限制的在許多國度(不單是一國)增加。
在討論商品,商品的交換價值,和商品相對價格法則的時候,我們所指的商品,既可由人力增加總量,又允許生產上的自由競爭。
在原始社會,這類商品的交換價值,全受支配於各自費去的比較勞動量。
亞當斯密說:“一切物的真實價格,即欲得此物的真實費用,亦即獲得此物的辛苦勤勞。一物,對於已得此物但願以之交換他物者,真正值得多少呢?——那等於因占有此物,而能自己省免,轉加在別人身上的辛苦勤勞。”“勞動是第一價格,是原始的購買的貨幣。”又說:“原始蒙昧社會,尚無資財蓄積與土地財產,獲取各物所必要的各種勞動量的比例,是支配各物交換比例的唯一條件。例如,狩獵民族捕殺海狸一頭,所費若二倍於捕殺野鹿一頭,海狸一頭,即可交換野鹿二頭,換言之,值野鹿二頭。二日勞動生產物的價值,當然二倍於一目勞動生產物,二時勞動生產物的價值,當然二倍於一時勞動生產物。”
如果把不能由人類勞力增加的物品除外,則交換價值的基礎,確乎是人類的勞動。這在經濟學上是一個極重要的原理。價值一辭的暖昧,在經濟學上,不知引出了多少錯誤和爭執。
投在商品內的勞動量,支配商品的交換價值:勞動量增加,商品價值加大;勞動量減少,商品價值低減。
亞當斯密既如此確鑿的決定了交換價值的本源,又如此首尾一貫的主張價值的大小,須比例於生產時投下的勞動量;但他同時卻又樹立別種價值標準尺度,說價值的大小,就看它能換得那種標準尺度物若干。他所謂標準尺度,有時是穀物,有時又是勞動;不過這裡所說的勞動,已非生產該物時所須投下的勞動量,卻只是交換該物時所得而支配的勞動量。在他看來,這兩種勞動量似無多大區別。他以為,勞動效率加倍,則所能生產的商品量加倍,同時,勞動的報酬亦必加倍。
勞動的報酬,如果與其生產額為比例,則生產該物所須投下的勞動量,當然會等於交換該物所得而支配的勞動量,即彼此當然都可作為價值的標準尺度。可是這兩種勞動量,事實上並不相等。前者往往能夠指示他物價值的變動,是一個不變的標準;後者卻是可變的,不能測定他物價值的變動。亞當斯密在適切說明金銀價值可變,不足以測定他物價值之變動以後,卻又選定同樣可變的穀物或勞動來做標準。
不待說,金銀會因更豐饒的新礦發現,而發生價值上的變動;但這種發現,究不多見;其影響雖大,但影響期間決計不久。掘礦術的改進,掘礦機械的改良,亦可影響金銀價值,因為這時由同一勞動,可掘得較大的數量。再,礦山採掘多年後,因產額日減,亦不免令金銀價值發生變動。上述種種,當然是實情。但穀物價值又能避免這些影響么?農業改良,農具改良,沃壤發現,(在輸入自由時,一國沃壤發現之利益,可影響各市場的穀物價值)不是可以影響穀物價值么?輸入禁止,人口增加,財富增進,食物供給困難(因耕作劣地,需要勞動較多)不也可以影響穀物價值么?至若勞動價值亦是同樣可變的。社會情狀的變化,可引起勞動供求比例的變化,因而引起勞動價值的變化。此外,食品必需品的價格變動了,勞動的工資,亦不免受到影響。
同在一國,生產一定量食品或必需品所必要的勞動量,某一時或不免要二倍於他時,但勞動者報酬的減少,卻是極其有限。勞動者的工資,大體上都是等於一定量的食品和必需品的,若更由此種限度減少下來,他便不能生活。因之,在這種場合,以生產食品必需品所必要的勞動量作標準,食品必需品的價值,已騰貴百分之百;以交換食品必需品所得而支配的勞動量作標準,它們的價值,卻沒有多少增加。
吾人所論,如非一國,而為數國,如美利堅,波蘭,英吉利。我們的意見,還是這樣。這三國都有一種耕地,可稱會最後耕地。以同人數一年的勞動投在最後耕地生產穀物,美波二國必較多於英,這是大家知道的。假若這三國的一切必需品同樣低廉,那我們說生產愈便易,付給勞動者的穀物量亦按比例愈多,不是一個大錯誤么?
倘因機械改良,生產勞動者衣履所必要的勞動量,僅等於現今四分之一,則衣履價值亦將減少百分之七十五。勞動者所能消費的鞋,既不能常為四雙,所能消費的衣服,既不能常為四套,工資也許會因競爭及人口增加之故,而適應於工人必需品的新價值。普及於一切工人必需品生產上的改良方法,雖可減低工人必需品的交換價值,減少他們生產所必要的勞動量,但數年之後,勞動者的享樂品就不會增加,縱令增加,亦極有限。
亞當斯密說:“勞動可得而支配的貨物量,時大時小,但變動的是貨物價值,不是購買貨物的勞動價值。”所以“自身價值永遠不單獨改變的勞動,是唯一究竟真實的標準,能在一切時間一切地方評較一切商品的價值。”這話當然不確。真理應如亞當斯密前文所說:“獲取各物所必要的勞動量的比例,是支配各物交換比例的唯一條件。”換言之,決定諸商品相對價值的,是勞動所能生產的商品量的大小,不是報酬勞動的商品量大小。
二商品的相對價值變動了,我們就想知道究系何物變動。若以甲物現在的價值,比較鞋,襪,帽,鐵,糖及一切其他商品,我們發覺了甲物所能交換的這種種商品的數量,都恰與先前相等;以乙物現在的價值比較這種種商品,我們卻發覺了全有變動:於是,我們斷言,變動的是乙物,不是與乙物比較的甲物。此種斷言,大概不致錯誤。如果放心不下,可再考察這種種商品的生產條件。若又發覺了,生產鞋襪鐵糖帽等物所必要的勞動量資本量,恰與先前相等;乙物生產所必要的勞動量資本量,卻有增減了,我們的斷言,就由大概不錯,變成了一定不錯。我們說,變動的是乙物。這時,我們才發現了價值變動的原因。
若一盎斯(Onnce)金所交換的各種商品量已較小,又知因新沃礦發現或機械改良,一定量金已能由較小量的勞動獲得,那么,我說金的相對價值變動的原因,是生產較便易或必要勞動較少,誰亦不能說不對罷。同樣,如果勞動的相對價值大減的原因,是勞動供給夥多,而勞動供給夥多的原因,又是穀物必需品的生產便易,那末,我說,穀物必需品價值低減的原因,是生產穀物所必要的勞動量已減少;勞動價值低減,又是勞動者維持生活較易的結果,當亦不致錯誤。但亞當斯密和馬爾薩斯卻另有主張。他們以為:在金的場合,如金所能支配的穀物和勞動較少,則謂這只是金價跌落,其他各種商品的價值依舊,固然不錯,但在穀物與勞動的場合,卻不應如此說。穀物與勞動雖不免有價值上的變動,但在它們變動時,應稱作穀物與勞動的價值依舊,變動的不過是一切其他的商品。
現在我所要抗議的,亦就是這種稱呼。我以為,穀物決不能例外,它和金是一樣的。穀物與他物之相對價值變動的原因,如果是生產穀物所必要的勞動量減少,則按照正當推理,我必須稱它作穀物價值跌落,不說它是他物價值騰貴。雇勞動者一星期所付工資已非十先令而為八先令,貨幣價值又未變動,勞動者現今八先令所能購得的食品必需品,又較多於先前十先令所能買得的數量,那原因當然不能像亞當斯密馬爾薩斯所說,是工資的真實價值提高,只能說所購各物價值已經跌落。這是全然不同的兩回事。這時,我勉強稱它做工資的真實價值跌落,尚不免遭世人嘲笑,有乖科學正理,至若反對派的稱呼,直可說是全不合理。
假定穀物每夸脫(Quarter)價格八十先令時,勞動者工作一星期,受穀物一浦式耳(Bushel);跌價至四十先令時,受穀物一浦式耳又一夸脫。又假定,他家每星期消費穀物半浦式耳,其餘則以交換他物,如燃料,肥皂,蠟燭,茶,糖,鹽等。在後一場合,剩下四分之三浦式耳,所能換得的商品量,若尚不及前一場合剩下的半浦式耳,那么,請問,勞動價值提高了呢?抑已減低?亞當斯密必說是提高了;因為他的標準是穀物,現今勞動工作一星期所得的穀物已更多了。但同一亞當斯密,對於同一問題的答案,又會說是減少了;“因為商品價值,取決於因占有其物而取得的對於他種貨物的購買力,”現今,勞動對他種貨物的購買力,已更小了。
第二節品質不同的勞動,報酬亦不同。但這不是商品相對價值變動的原因。
我說勞動是一切價值的基礎,相對勞動量,單獨決定商品的相對價值,諸君或將責我忽視勞動品質上的差異,說我不知道甲業一時勞動一日勞動,難與乙業一時勞動一日勞動比較。其實,要參照勞動者的比較的熟練與強度,評定勞動的品質,在市場上,決不是難事。為實際目的,市場上的評價,亦夠正確。這種評價表一經定立,即不易變動。寶石匠的一日勞動,在昔較貴於普通勞動者一日的勞動,今仍較貴。在評價表上,它們各有適當的位置。
因此,如果我們所比較的,是不同時代同一商品的價值,即可視不同時代的勞動作用相等,無庸顧慮勞動之比較的熟練與強度。我們假設,我們所比較的,是時代不同但種類相同的勞動。倘若增加了,或削減了十分之一,五分之一,或四分之一,亦必與其原因為比例,在商品相對價值上發生相應的結果。
羅紗一疋,現今值麻布二疋,十年後,值麻布四疋。如“勞動雖為一切交換價的真實尺度,但一切商品價值,通常非由勞動評定。要確定兩個勞動量的比例,往往困難。兩種工作所費去的時間,往往不是決定比例的唯一因數。測定比例者,不應忘記它們的困難程度熟練程度極不相等。難工作一點鐘,比易工作二點鐘,盡可包含較多勞動。須十年學習的工作一小時,比較普通業務一月所含勞動,亦可較多,困難程度如何,熟練程度如何,不易尋出標準的尺度。但勞動生產物互相交換時,對於這二事,又不得不有相當的斟酌。調節這種交換的,不是任何準確的尺度,卻是市場上兩不相虧的協定,這雖不甚準確,但日常實用,亦就夠了。”——《國富論》第一篇第十章。是,我們可斷言,非生產羅紗所必要的勞動增加,即生產麻布的勞動減少,再不然,即兼有這二種原因。
我願讀者諸君注意研究的,僅是關於商品相對價值的變動,而不是關於其絕對價值的變動,所以這裡無須乎考察勞動品質的比較表。勞動品質,雖原有不齊,學習技能所必要的工夫熟練與時間,雖原有不等,但我們可以說:時代雖異,勞動作用則等。或者說,其變異既小,對諸商品相對價值的暫時影響亦甚微。
“勞動資本的用途,各式各樣。這各式各樣的用途,有各式各樣的工資率與利潤率。各工資率利潤率相互間的比例,不因社會貧富進退而受影響。公共幸福上的變革,雖能影響普通工資率與普通利潤率,但結局必平均影響於各種用途。其相互間的比例,必依然無改。睜眼看遠些,情形確是這樣。”。
第三節影響商品價值的。不僅是直接投在商品內的勞動。投在工具建築物構的勞動,亦有此種作用。
亞當斯密說,在原始社會,獵人捕殺鳥獸,已需若干資本,不過這種資本,可由獵人自己蓄積而得。沒有武器,海狸野鹿都不得而捕殺。所以獵獲物的價值,不僅受支配於捕殺野獸所必要的時間與勞動,且須受支配於製造獵人資本即其武器所必要的時間與勞動。
因更難接近海狸,瞄準又須準確的原故,製造殺狸武器比較製造殺鹿的武器,需要更多勞動。一頭海狸的價值,自然亦較多於兩頭野鹿。因為合計起來,捕殺海狸一頭所必要的勞動,實多於捕殺野鹿二頭。假使製造這兩種武器所必要的勞動量相等,其耐久力卻不等。耐久器具僅以小部分價值,移入所產商品內,不耐久器具,卻以更大部分的價值,實現於所產商品內。
捕獲海狸野鹿所必要的一切器具,屬於一個階級,捕殺所必要的勞動,可屬於別一階級。但海狸與野鹿的比較價格,仍與投入的實際勞動(製造武器及捕殺野獸的勞動總量)成比例。與勞動相對而言,資本有豐嗇之別,維持生活所必要的食品必需品,亦有豐嗇之別。有武器者,或以之捕殺海狸,或以之捕殺野鹿,總須在獵獲品中,分取二分之一,四分之一,或八分之一,其餘當作工資,付給勞動者。但這種分割,未能影響二商品的相對價值。利潤騰落,工資漲跌,會平均影響於各種用途。
假設社會投資的範圍擴大,供給木舟繩索以捕魚者有人,供給種子農具以耕作者有人,上述那個原理——商品的交換價值,與其生產時投下的勞動量為比例——依然正確。不過這裡所謂勞動,不僅是直接投在商品內的勞動,勞動又須有各種器械援助。投在這等器械內的勞動,亦須包括在內。
 
租稅是政府收入的主要來源,李嘉圖通過本書描述了當時社會的經濟問題,也描述了通過合理稅收,國家收入增加,使國家走向富強之路。
 
第三版小引
第一章 價值論
第二章 地租論
第三章 礦山地租論
第四章 自然價格與市場價格
第五章 工資論
第六章 利潤論
第七章 國外貿易論
第八章 賦稅論
第九章 原生產物稅
第十章 地租稅
第十一章 什一稅
第十二章 土地稅
第十三章 金稅
第十四章 房屋稅
第十五章 利潤稅
第十六章 工資稅
第十七章 對原生產物以外諸商品的賦稅
第十八章 濟貧稅
第十九章 論貿易通路的突變
第二十章 價值與富之不同性質
第二十一章 蓄積對於利潤利息的影響
第二十二章 輸出的獎金和輸入的禁止
第二十三章 生產獎金論
第二十四章 亞當·斯密的地租學說
第二十五章 殖民地貿易
第二十六章 總收入與純收入
第二十七章 論通貨與銀行
第二十八章 論富國貧國金穀物及勞動的比較價值
第二十九章 生產家支付的賦稅
第三十章 論需要供給對於價格的影響
第三十一章 論機械
第三十二章 馬爾薩斯的地租學說
附錄一 引用各書題名
附錄二 幾個譯音的字
 
——大衛·李嘉圖
他書中,一句一字,都為資本主義辯護,但他書中一字一句,又都可轉用作反資本主義的武器。這種現象,在別個大經濟學家的著作上,絕對沒有。
——郭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