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廳

官署名。清朝都察院所屬之辦事機構。初名司務廳,後改經歷廳。掌董察吏胥。乾隆六年(1761)與都事廳分工後,分辦吏、戶、刑部關涉事件。設經歷,滿、漢各一人,正六品,掌廳事。下設印房、稿房、火房、承發科、知印科、封簡科、註銷科,各置經承,一至三人不等,分別辦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