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綏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綏江縣委、綏江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綏江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綏發〔2010〕28號)精神,設立綏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為綏江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所屬部門:綏江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綏江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落實縣人民政府各項決定、部署和縣人民政府會議決定的事項及縣人民政府領導的指示。
(二)承擔市人民政府指示、決定在我縣貫徹落實的行文工作和縣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報告、請示的起草工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轉由縣人民政府辦理的事項。
(三)負責縣人民政府各類會議的籌備和服務工作。
(四)起草和審核以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五)研究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人民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縣人民政府領導審批。
(六)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的指示,對縣人民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七)督促檢查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縣人民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人民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報告。
(八)負責政務信息工作和調查研究工作,為縣人民政府和領導決策提供參謀意見。
(九)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縣人民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負責由縣人民政府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意見、批評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十一)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及時向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十二)負責縣人民政府大院內機關行政管理和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十三)負責縣人民政府安全保衛和值班工作,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向縣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情況。
(十四)受縣委、縣人民政府委託,管理綏江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綏江縣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綏江縣人民政府駐昆明辦事處、中共綏江縣委縣人民政府信訪局、綏江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綏江縣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綏江縣公務用車管理辦公室。
(十五)承辦綏江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1.負責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縣人民政府巨觀管理的綜合分析研究,進行經濟社會發展中重大問題的調研。
2.負責收集、整理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項工作情況和資料;草擬縣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各項公文;政府領導報告或講話稿的起草。
3.辦理上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下發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部門上報縣人民政府的文電。
4.負責縣人民政府會議(縣人民政府常務會、縣人民政府全會、縣長辦公會、現場辦公會等)的記錄和會議紀要的整理工作。
5.負責來信來訪接待工作。
6.負責機要檔案的交換。
7.完成縣人民政府領導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科
1.負責搞好辦公室各科室的綜合協調工作。
2.負責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檔案、電報、資料的簽收、登記、分送、傳閱、清退、銷毀工作。
3.負責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章的管理工作和有關保密工作。
4.會同有關科室和部門組織好縣人民政府召開會議的組織等會務工作。
5.負責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各種檔案、材料印製工作。
6.負責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各種檔案材料的編號、送印、分發工作;縣人民政府檔案交換室的管理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各種報紙、雜誌的訂閱、分送和郵件的收發工作。
7.負責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各類文書、資料的收集、整理、立卷、移交、歸檔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檔案資料的管理和提供利用工作。
8.負責做好來信來訪、來電記錄、傳送等工作。
9.負責辦公耗材採購、分發、管理工作。
10.完成縣人民政府領導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督辦科
1.負責上級黨委、政府及縣委、縣人民政府的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及縣人民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和上級部門反映。
2.負責縣人民政府重要會議決定事項和重大決策的督查工作,督促相關部門落實縣人民政府領導的批示件。
3.做好人大代表建議、意見、批評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4.督促檢查縣人民政府系統機關作風整頓工作落實情況,並及時提出意見或建議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報告。
5.編輯《督辦通知》、《督查通報》等,為縣人民政府領導決策服務。
6.完成縣人民政府領導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科
1.調查研究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具有前瞻性、全局性的大問題,撰寫調研報告,供縣人民政府領導決策參考。
2.及時收集、加工和傳送信息,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報送綏江政務信息。同時,為縣人民政府領導決策提供信息服務。
3.協調指導全縣政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政務信息工作,建立健全全縣政務信息網路。
4.及時收集、整理和報送信息,編輯《信息快報》、《信息專報》、《綏江政務信息》、《調研信息》等,負責撰稿、組稿、通聯工作。
5.完成縣人民政府領導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人事教育科
1.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的組織、思想作風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幹部職工學習政治理論、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幹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
2.負責抓好組織人事工作,辦理好人事變動的各項手續;按時準確填報各類報表。
3.負責搞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公務員和工勤人員年度考核工作,抓好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4.負責抓好機關工會、共青團和婦委會等工作。
5.負責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工作。
6.負責抓好辦公室管理內設機構的人事工作。
7.完成縣人民政府領導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行政科
1.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物業、水電、衛生和綠化等管理工作。
2.負責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駐地和機關辦公區、職工生活區的消防、安全保衛和值班工作;負責檢查縣人民政府大院內各部門建立的消防、保衛、安全制度及落實情況。
3.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的財務管理工作。
4.負責縣人民政府領導食宿、用車等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5.負責協助處理民眾上訪的有關事宜,維護縣人民政府大院內各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
6.負責協助公安部門查處機關內的一般違法案件、事件,協助公安部門偵破發生在機關和住宅區內的違法犯罪案件。
7.完成縣人民政府領導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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