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化市民政局是綏化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化市民政局
- 地址:綏化市
(一)貫徹實施黨和國家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全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年檢和監察;承擔對非法民間組織的執法監察;指導監督縣(市)、區民間組織的登記管理工作。
(四)擬訂全市退役士兵、轉業(退休)士官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以及無軍籍退職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退役士兵技能培訓和中介工作;指導軍供、軍休工作。
(五)組織協調救災工作,進行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核查、會商、上報和統一發布災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捐贈)款物並監督使用;指導、組織救災捐贈工作;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
(六)負責管理城鄉社會救助工作,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擔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五保供養、敬老院建設管理、臨時救助和醫療救助工作;提出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和社會救助資金安排建議;參與擬訂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相關政策;對低保工作全面實施動態管理;承擔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城鄉濟困互助和扶貧工作。
(七)負責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牽頭推進城鄉社區建設工作和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牽頭組織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的培訓和表彰工作;指導村(居)委會換屆選舉;牽頭組織指導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和鄉鎮政務公開工作;牽頭擬訂社區服務事業發展規劃,指導開展社區建設工作,管理社區服務事務。
(八)提出行政區域規劃管理的建議;負責行政區劃、勘界、邊界爭議調處、地名管理工作及市區地名命名、更名、地名標誌設定、新建小區和建築物命名;負責市區街、路、門(樓)牌管理。
(九)擬訂社會福利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福利設施建設;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負責社會福利企業的審批、年檢和監督管理;管理福利事業單位;貫徹實施殘疾人就業和福利企業扶持保護政策;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慈善捐助工作;負責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負責社會福利彩票發行工作,管理福利彩票市場,管理市本級福利資金。
(十)負責婚姻登記工作,推進婚俗改革,指導婚姻服務機構管理工作;審批婚姻服務和介紹機構;負責違法婚姻查處。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推動殯葬習俗改革;負責對殯儀館、公墓及各類殯葬服務機構和經營設施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殯葬市場,查處非法殯葬行為;負責管理兒童收養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市本級民政事業費及各項民政專項經費,指導、監督各縣(市、區)民政事業費使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