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化市林業局

綏化市林業局

綏化市林業局是綏化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化市林業局
  • 所屬地區:綏化市
  • 所屬部門:綏化市人民政府
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督察督辦工作;承擔政務、事務、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安全保衛、檔案、保密、信訪、宣傳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與改革發展科
負責全市林業法制建設、普法宣傳、執法監督工作;監督農村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協調解決林權、林地爭議;負責組織、指導森林資源管護及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林業行政複議工作;監督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林木資產評估工作;負責林權抵押登記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林權制度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監督指導全市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市屬開發區的林業工作。
(三)造林綠化管理科
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擬訂造林規劃並監督執行,承擔全市造林綠化檢查驗收工作;監督全市封山育林、更新造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全市退耕還林和"三北"防護林等工程建設工作;指導全市基層林業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四)森林資源管理科
負責全市森林資源的保護髮展和監督管理;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和木材生產計畫;負責林木採伐許可證管理及審批、審核;負責木材經營、加工單位、木材檢查站和木材運輸證的管理工作;負責設立木材檢查站的初審工作;負責林業徵用、占用林地審批、審核、組織、指導林權登記、發證工作;負責林業行政執法工作。
(五)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管理科
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濕地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組織指導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森林、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的經營、馴養、繁殖和運輸等工作;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濕地、公園等建立、保護和管理工作。
(六)森林經營科
負責全市國有森林資源的經營培育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指導國有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執行;負責審核、審批國有森林採伐更新調查設計,並監督執行;指導林產工業及多種經營生產,負責森林公園和森林旅遊項目的審核、管理。
(七)財務科
負責市級林業基金管理;監督指導育林基金和其他項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組織協調林業項目貸款的申報、貼息、兌付等相關事宜;監督項目貸款的使用;負責林業系統內部審計 工作;審核林業行業會計決算;負責計畫編報、統計、預決算、監管、登記固定資產。
(八)森林防火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辦、草原撲火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區域內防、撲火工作;負責森林防火檢查站的審核、呈報和監督管理;組織調查森林火災及協助調查處理重特大森林火災工作;承擔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九)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職工教育與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林業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職工隊伍建設和林業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
(十)離退休人員管理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十一)森林公安局
主要承擔全市森林資源、野生動植物和濕地資源的保衛工作;負責偵處轄區內各類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案件;負責全市森林公安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全市森林公安機關的森林資源保衛、林區治安管理及治安綜合治理;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性打擊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的統一行動和專項鬥爭。
(十二)林業種子站
負責林木種子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貫徹實施;負責編制全市林木種子發展和規劃,指導全市種苗生產;核發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並監督管理種苗市場依法查處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負責種子檢驗、種苗質量監督檢查,有權制止偽劣種苗進入造林地;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林業病蟲害防治站
負責全區森林病蟲鼠害的預測、預報、檢疫和防治;對森林病蟲害的防治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對外進行諮詢服務;推廣套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對森林病蟲鼠害進行防治;督促檢查《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的貫徹執行。
(十四)林業科研所
以推廣科技發展研究為主,同時進行有關套用技術的研究,解決全市林業生產中的技術問題;開展林業科技成果的中間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加強林業科技合作、健全林業科技情報系統、促進科技信息暢通;建立科技諮詢服務系統,為林業生產建設服務。
(十五)林業幹部學校
對全市林業職工根據不同學科崗位、工種的需要,舉辦各種不同類型的培訓班;搞好知識更新,把新的科學知識儘快轉化成生產力;以教學為中心,以提高教學質量為目的,組織學員收聽收看電視課程,監督輔導學員及時完成作業,不斷提高學習成績;深入全市基層各學校檢查教學情況;協助各分校建立、鞏固、發展為穩定的林業輔導教師隊伍;負責全市林廣校的招生輔導教學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貫徹實施國家、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退耕還林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工作;承擔市政府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年度森林採伐限額、林木採伐計畫,經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檢查全市林木憑證採伐、運輸和木材經營加工,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和林木資產評估工作;承擔由省、市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和設立木材檢查站的審核、申報工作;指導、協調解決林權爭議調處,查處林業行政案件;編制、審定全市各縣、林場及有林單位森林經營方案;審批、審核國有林場分類經營方案,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全市更新造林工作;審批森林採伐更新調查設計並檢查驗收;指導公益林、商品林培育、管護工作;核發整車(船)運輸證明;負責全市木材的運輸管理;指導林業貯木場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各級木材市場建設和木材銷售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組織全市野生動植物調查、監測,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監督管理全市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進出口;負責全市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依法指導全市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職務新品種保護工作;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濕地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負責徵用占用濕地資源的審核工作。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擬訂全市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負責土地沙化程度和發展趨勢監測;負責"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
(六)監督檢查全市各產業對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擬訂全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意見,對林業產業行業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山區綜合開發;負責省級森林公園的設立、變更的申報及管理工作。
(七)承擔組織、指導全市林業改革和維護森林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全市林權制度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工作,監督農村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組織擬訂非國有林業發展規劃、措施並監督執行;指導全市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八)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撲火、草原撲火工作;組織、協調、指導、指揮武裝森林警察部隊的防火撲火工作;負責森林防火檢查站的設立審核;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管的責任;負責全市森林公安隊伍、裝備建設和綜合管理;指導全市森林資源保衛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破壞森林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等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工作;承擔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九)監督管理市級林業基金和其他項目資金;監管國有林業資產;審核林業重點建設項目;組織、協調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組織申報、審批林業項目貸款貼息資金;管理林業世行貸款項目;負責全市林業統計及重點工程運行監測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全天然林保護工程;負責項目基地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工程質量;負責省、市及外資項目等專項資(基)金和直屬單位審計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市林木種苗工作;依法憑證管理林木種苗生產、經營、運輸等工作,負責林木種苗、種質資源運輸的審核、審批工作;審核天然、人工母樹林、種子園撫育(衛生)伐設計並檢查驗收;負責全市林木種苗基地建設及基地變更審批和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全市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負責指導森林病蟲鼠害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核發森林植物檢疫證書。
(十二)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負責林業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工作;監督檢查林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