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中“違法圍填海”,是2017年8月,針對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指出的葫蘆島市綏中濱海經濟區管委會(現更名為東戴河新區管理委員會)違法將39.6公頃沿海灘涂轉讓給佳兆業公司等3家企業用於房地產開發問題,遼寧省整改方案明確提出,暫停執行填海區域相關規劃,研究修改規劃方案,並停止相關項目建設。
截至2019年1月,綏中“違法圍填海”商業街、酒店等違法建築,已全部拆除並回填完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中“違法圍填海”
- 事發地點:遼寧省
- 事發時間:2017年8月
- 面積:39.6公頃
事件經過,事件調查,事件處置,
事件經過
2017年8月,針對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指出的葫蘆島市綏中濱海經濟區管委會(現更名為東戴河新區管理委員會)違法將39.6公頃沿海灘涂轉讓給佳兆業公司等3家企業用於房地產開發問題,遼寧省整改方案明確提出,暫停執行填海區域相關規劃,研究修改規劃方案,並停止相關項目建設。然而,綏中縣對督察反饋問題和遼寧省整改要求視而不見,這些開發項目並沒有停工整改,仍在繼續施工。
2018年9月18日,生態環境部再次通報葫蘆島市違法圍填海問題,遼寧省紀委監委隨即會同葫蘆島市紀委監委展開調查。綏中縣、遼寧東戴河新區的虛假整改隨之浮出水面。
事件調查
在根本沒有整改的情況下,綏中縣政府、綏中縣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為應對上級檢查,先後5次編造虛假整改情況,甚至通過偽造公文來應付檢查驗收。
2017年11月7日,時任綏中縣縣長、東戴河新區管理委員會主任馬茂勝召開主任辦公會議,專題研究佳兆業商業街項目未批先建問題,同意佳兆業商業街項目進行防水施工建設,並議定“由新區住建局等部門共同負責為佳兆業商業街項目辦理相關施工手續”,且“對該項目未批先建事宜不予處罰”等事項。
2017年12月12日,綏中縣環保局起草了《綏中縣環境保護督察重點信訪案件整改工作報告》,經請示時任分管督察整改工作的副縣長郭勇同意後,以綏中縣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名義上報,該文中表述:“2017年8月28日,綏中縣人民政府已正式發文通知各相關單位,對該區域已經規劃的項目停止建設,並暫停規劃執行”。
2018年3月28日,生態環境部東北督察局開展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情況現場檢查後,葫蘆島市環保局要求綏中縣匯報整改落實情況。2018年3月30日晚,郭勇召集時任東戴河新區住建局局長曹長宏等人研究匯報事宜,後安排人員起草了《關於佳兆業地產(綏中)有限公司、綏中亞勝置業有限公司和葫蘆島宏躍集團綜合開發有限公司占用海域情況的報告》,經請示時任縣長馬茂勝同意並加蓋縣政府印章,以綏中縣政府名義報送市環保局,該報告稱:“2017年8月28日,我縣下發了關於對沿海開發企業暫停規劃執行、停止建設的通知”。2018年3月31日,由郭勇帶隊到市環保局,將上述報告內容向時任局長任守民等市環保局領導匯報。
“市里要環保督察整改的資料,非常急,需要補發一個停工的通知。”2018年4月,葫蘆島市環保局要求綏中縣政府將佳兆業等3家企業環保問題整改情況的全部材料組卷上報。為應對上級檢查要求,經郭勇提議、馬茂勝同意,綏中縣政府下發了《綏中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綏中縣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設項目暫停規劃執行、暫停施工的通知》,馬茂勝倒簽發文日期為2017年8月27日,該檔案聲稱“縣及新區國土部門對涉及占用海域的項目正在辦理手續的暫停辦理相關手續,已辦理相關手續、未供地的項目停止供地”。
從發文字號看,該通知系“綏政發”2017年49號文。但這個文號卻用在兩個完全不同的檔案上。一個名為《綏中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綏中縣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設項目暫停規劃執行、暫停施工的通知》;另一個名為《綏中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綏中縣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細則)試行的通知》。
“經調查,《綏中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綏中縣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設項目暫停規劃執行、暫停施工的通知》這個檔案,是臨時編造、偷梁換柱、應對檢查的假檔案。”葫蘆島市紀委監委第七紀檢監察室主任李如山說。
2018年4月19日,綏中縣政府向市環保督察整改辦公室報送整改情況說明函,文中再次虛假報告:2017年8月28日,綏中縣印發了“49號檔案”,並將編造的“49號檔案”附在報告後。
2018年7月,生態環境部東北督察局開展“回頭看”督察,發現佳兆業商業街和宏躍酒店存在督察整改期間施工的情況後,綏中縣政府2018年8月6日向市里匯報工作中仍強調:“我縣落實整改情況,已完成工作情況,制定了‘49號檔案’,對全縣沿海開發企業停止建設,並暫停規劃執行”等內容。
事件處置
針對綏中縣暴露的問題,遼寧省委、省政府迅速制定出台了《遼寧省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問責辦法(試行)》。遼寧省及葫蘆島市紀委監委已對23名領導幹部和相關人員進行了嚴肅問責。
截至2019年2月,佳兆業商業街、宏躍酒店會議中心1至8號樓等違法建築已實施拆除。“地基已全部拆除並回填平整完畢,正在推進生態修復工作,未來這裡將建設一個海邊公園,不搞商業開發,還地於民,供市民休閒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