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絳縣司法局
- 下設機構1:辦公室
- 下設機構2:法制宣傳股
- 下設機構3:綜合管理股
- 主要職責1:指導和管理全縣公證工作
- 主要職責2: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機構職能,下設機構,
機構職能
絳縣司法局主要職責
絳縣司法局
(二)制定全縣普法和依法治縣規劃並組織實施,具體承辦縣委依法治縣領導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指導和管理全縣律師,法律援助和律師顧問工作。
(四)指導和管理全縣公證工作。
(五)指導和管理全縣人民調解、司法助理員、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工作。
(六)指導和管理全縣的“148”法律服務和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八)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規範性檔案,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複議、應許等法制工作。
(九)負責全縣仲裁機構和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機構管理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計畫財務及服裝、車輛等物裝備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建設、幹警隊伍建設、統一管理司法行政幹警的培訓工作。
(十二)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國家司法考試報名工作。
(十四)承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下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草擬;負責政務信息、通訊、文秘、信訪、統計、文書檔案管理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等。負責工作福利、勞資及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法制宣傳股
負責全縣依法治縣戰略規劃,以及法制宣傳教育、普法和依法治縣工作;對全縣基層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實施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配合全縣綜合治理和嚴打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司法考試報名工作。年度法律知識考試,制定法學教育和司法行政幹部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綜合管理股
指導管理全縣的人民調解,司法助理員、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工作;組織指導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公證業務活動。指導、監督和管理全縣的律師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對全縣法律服務市場進行規範和管理。組織協調起草司法行政規範性檔案;指導全縣司法行政機關法制建設和行政複議應許工作;組織指導有關法律改革,調研和司法行政理論研論;負責管理面向全社會的司法鑑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