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9日於新疆自治區烏魯木齊市,亞美尼亞國家發展署、吉爾吉斯斯坦工商會、塔吉克斯坦工商會、上海進出口商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際商會、烏克蘭基輔工商會、哈薩克斯坦阿拉木圖工商會、哈薩克斯坦卡拉乾達工商會、新疆華和國際商務諮詢有限公司29日在此間共同倡議成立《絲綢之路經濟聯盟》,並發表倡議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絲綢之路經濟聯盟
- 成立時間:2014-03-29
簡介,絲綢之路經濟聯盟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成立目的,第三章 組織機構,第四章 聯盟工作,第五章 費用標準,第六章 法律問題,第七章 成立聯盟對各成員的意義,第八章 附則,絲綢之路經濟聯盟創建倡議書,會員,
簡介
“絲路經濟聯盟”是繼習主席訪問中亞各國時提出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倡議後,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際商會、上海進出口商會、新疆華和國際商務諮詢有限公司、亞美尼亞發展署、吉爾吉斯斯坦工商會、烏克蘭基輔市工商會、塔吉克斯坦工商會、哈薩克斯坦阿拉木圖市工商會等國內外貿促機構、國際商務諮詢公司聯合外國協會共同成立的民間貿易投資促進機構。
“絲路經濟聯盟”旨在促進區域經濟合作。通過舉辦論壇、互訪以及網站發布信息的方式,為落實政府間達成的協定做出貢獻,並共同探討“經濟帶”建設中的主要項目和問題,為企業合作搭建平台,協助企業尋求政府和金融、法律、諮詢機構的支持
據悉,該聯盟是純民間的商業機構,聯盟總部設於新疆烏魯木齊,其旨在為促進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商協會及會員企業之間的相互交流與合作。
該聯盟還將進行互訪以及網站發布信息,為落實政府間達成的協定做出貢獻,探討“經濟帶”建設中的主要項目和問題,為企業合作搭建平台,協助企業尋求政府和金融、法律、諮詢機構的支持。
據介紹,該機構還將每年在不同國家舉辦聯盟大會及絲路合作論壇。
其倡議書稱,2013年9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訪問中亞四國時提出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構想,得到各國回響,給區域經濟合作帶來新的機遇。
絲綢之路經濟聯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絲綢之路經濟聯盟(以下簡稱“聯盟”),俄文:«Экономический Альянс Шелкового пути»,英文:Silk Road Economic Alliance (SRECOAL)。
第二條 聯盟總部設於新疆烏魯木齊市,工作語言:漢語、俄語。
第三條 聯盟是為了促進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商協會及會員企業之間的相互交流與合作。
第二章 成立目的
第四條 習近平主席提出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構想,得到各國回響,給區域經濟合作帶來新的機遇,民間商業機構將發揮重要作用;
第五條 民間商業機構是將政府政策、方針與企業行動結合落實的最好紐帶,需要相互間加強務實合作;
第六條 通過聯盟舉辦論壇、互訪以及網站發布信息,為落實政府間達成的協定做出貢獻,探討“經濟帶”建設中的主要項目和問題,為企業合作搭建平台,協助企業尋求政府和金融、法律、諮詢機構的支持;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聯盟主席團成員:各國主要商協會。聯盟成員:金融機構、法律機構、大型企業等,各機構設聯絡員;
第八條 聯盟主席由選舉產生,領導秘書處工作;
第九條 秘書處:考慮到新疆華和國際商務諮詢有限公司的企業性質和專業團隊力量,並作為主要倡導者之一,建議設在該公司。秘書長由秘書處確定,副秘書長由每個發起單位確定。
第四章 聯盟工作
第十條 通過聯盟舉辦論壇、互訪以及網站發布信息,為落實政府間達成的協定做出貢獻,探討“經濟帶”建設中的主要項目和問題,為企業合作搭建平台,協助企業尋求政府和金融、法律、諮詢機構的支持;
第十一條 幫助各商協會會員企業開拓新的經營領域和流通渠道,舉辦商務洽談會、市場研討會、展銷會、博覽會,協助交流先進技術、經營管理方法和資金運作經驗交流會;
第十二條 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幫助商協會會員及企業尋找合作夥伴。為商協會會員企業、各地政府招商引資牽線搭橋,促進商協會會員與企業參與國際大流通;
第十三條 聯盟網站建設與維護,由秘書處負責;
第十四條 提供相關商務洽談合作諮詢和信息服務。
第五章 費用標準
第十五條 聯盟主席團成員實行免費制度,新加入成員需經過秘書處初審,徵求其他成員意見;對聯盟會員可收取一定的費用,由秘書處提建議,聯盟會議討論通過。
第十六條 聯盟日常費用,包括網站建設、聯絡等由秘書處負責;
第十七條 聯盟大會和論壇會議費用,包括場地、設備、資料、翻譯、文具、市內交通、參觀及宴請費用從會員費中支出以及通過引進企業和其他機構贊助來解決,接待方及其他參會的主席團成員視情協助。國際旅費及住宿、餐飲費用由各單位自行承擔。
第六章 法律問題
第十八條 聯盟以網站為平台,不需專門註冊實體,不存在機構方面的法律問題,聯盟以首批倡議者聯合聲明或紀要的方式成立,性質為非盈利性機構。
第七章 成立聯盟對各成員的意義
第十九條 提升聯盟及各成員的整體影響;
第二十條 龐大的信息和交流平台,通過網站和活動對各成員進行宣傳介紹;
第二十一條 務實推進招商引資和貿易合作項目;
第二十二條 成員間相互提供便利。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會章程的中文版本和俄文版本均為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本聯盟。
絲綢之路經濟聯盟創建倡議書
2013年9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訪問中亞四國時提出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構想,得到各國回響,給區域經濟合作帶來新的機遇。為了建立中外貿促機構、企業之間的務實合作平台,亞美尼亞國家發展署、吉爾吉斯斯坦工商會、塔吉克斯坦工商會、上海進出口商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際商會、烏克蘭基輔工商會、哈薩克斯坦阿拉木圖工商會、哈薩克斯坦卡拉乾達工商會、新疆華和國際商務諮詢有限公司共同倡議成立《絲綢之路經濟聯盟》,以打造純民間的商業機構,主要內容如下:
一、 成立聯盟主席團和秘書處,聯盟主席由選舉產生,領導秘書處工作;
二、 舉辦論壇、互訪等活動,探討“經濟帶”建設中的主要項目和問題,為企業合作搭建平台,協助企業尋求政府和金融、法律、諮詢機構的支持;
三、 參與各類洽談會、研討會、展銷會、博覽會,幫助會員企業尋找合作夥伴。
四、 建立聯盟網站,發布信息,為聯盟成員之間的信息交流提供便利;
會員
亞美尼亞國家發展署
吉爾吉斯斯坦工商會
塔吉克斯坦工商會
上海進出口商會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際商會
烏克蘭基輔工商會
哈薩克斯坦阿拉木圖工商會
哈薩克斯坦卡拉乾達工商會
哈薩克斯坦企業家協會
新疆華和國際商務諮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