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師考試證書是一個權威證書,本書敘述的是考證的科目,等級劃分為初級、中級、高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統計師考試證書
- 等級劃分:初級、中級、高級
統計師考試證書是一個權威證書,本書敘述的是考證的科目,等級劃分為初級、中級、高級。
統計師考試證書是一個權威證書,本書敘述的是考證的科目,等級劃分為初級、中級、高級。考試科目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二個科目.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統計工作實務二個科...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是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並且成績合格,由國家統計局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2021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和高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是10月17日舉行。2022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和高級統計專業...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是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並且成績合格,由國家統計局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資格類別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定初級資格、中級資格和高級資格三個級別。報考條件 根據《關於深化統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
第七條 普通中專學校統計專業在校生可直接參加統計上崗資格證書考試。普通中等專業學校非統計專業學生和職業高級中學及其他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學生應經過統計專業知識學習和培訓,可參加統計上崗資格證書考試。第八條 統計上崗資格證書由國家...
第九條 統計專業初級資格和中級 資格的甲種考試每年舉行一次,全部考試科目合格者,授予由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和國 家統計局用印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全國範圍內有效。 第十條 統計專業中級資格乙種考試的開考計畫,以...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是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參加考試,取得的資格證書。2021全年全國共有 1880 萬人報名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347 萬人取得資格證書。年末全國累計共有 3935 萬人取得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
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管理辦法是江西省頒發的一份關於管理專業資格證書的檔案。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我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發放與管理,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省專業技術人員通過評審(含認定、以...
18.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19.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初、中級) 20.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初、中級) 21.設備監理師 22.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初、中級) 23.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初、中級) 24.翻譯專業資格 樣式 使用其他電子印...
資格證書是從事某種職業所應具備的條件或身份證明,資格證又有執業資格證和職業資格證兩種。2021年末全國累計共有3935萬人取得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種類 資格證又有執業資格證和職業資格證之分,比如執業醫師資格證。如教師資格證書是...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4.取得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補充規定 具體參看人事部關於印發《經濟專業技術...
(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白領):與職稱有對應關係的,傳統的“職稱”是口頭的說法,標準的說法是“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是國家職業資格證的一種,過去,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主要是國家人事部(面向專業技術人員)和國家勞動保障...
中國從1994年開始推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包括準入類職業資格和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由人社部會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設定。此外,各地方、各部門也自行設立大量職業資格。人社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隨著職業資格種類越來越...
一、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開考5分鐘後一律禁止入場。考試過程中全場封閉,考試結束前不得交卷出場。具體情況詳見准考證應試人員須知。二、廣大應試人員要自覺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依法...
2019年12月30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分步取消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推行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2021年1月26日,人社部官網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畫及...
第二十四條對偽造職業資格證書者,要依法追究責任。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通過國家統一考試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經鑑定認為水平相當,經批准確認,可視為執業資格。第二十六條實行執業資格考試的專業不再組織該專業相應層次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職稱是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等級稱號。職稱是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一種任職資格,它不是職務。是從事專業技術和管理崗位的人員達到一定專業年限、取得一定工作業績後,經過考評授予的資格。職稱也稱專業技術資格,是專業...
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並具備本規定第六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第十條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由財政部、人事部共同負責。財政部負責擬定...